我的舞蹈表演发挥正常,赢得满场喝彩。酒会结束,我匆匆换好服装,在众目睽睽之下,又被主办方热情地请回舞台,非常正式地给我献花致意,随后和与会者合影留念,由专人护送着,在众人热烈的掌声中离开会场。
然而事情总没有那么简单,对我来讲,已经习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最终会演变得走了样。这件事当然也不例外。当时我正在外地,有媒体打电话向我求证,说孙先生称我要全裸出演《隐私窗对窗》。当时我就傻了,觉得天怎么又塌了,没有任何人跟我提及、我更没有跟任何人提及这种子虚乌有之事啊!后来我才知道,是孙先生主动向媒体透露此事,欲以此试探我的底限。我当然是寸步不让,坚决地不同意。
随后,更可笑的是孙先生给我发来一封律师函,说不再聘用我出演此电影。我与他理论,说在协议里他保证过我不会有裸露表演,他没有理由不让我参演。他则笑称我可以告他,可以跟他打官司。
因为我将“全裸出演”,他宣传影片的目的达到了,他还想利用我告他一事,再进行一番炒作。我一下就明白了,为什么有的人,不断地利用与我打官司来抬高自己的身价!
正因为我答应了孙先生的这部电影,别的片约,我都不容置疑地推掉,根本没有做两手准备。但从内心来讲,对孙先生,我恨不起来,因为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毕竟是他让我看到了希望,也让我有了足够的信心恢复身体。
这次舞剧还没开演,国内的媒体又紧抓住我是否裸体出演大做文章。但在我看来,加拿大的媒体却正常得多,后来才得知,这里的媒体竞争并不激烈,所以没有人刻意去八卦。由此看来,凡事都有个度,竞争太过激烈了,就逼得人削尖脑袋去走歪门邪道,所以未必都是好事情。
敢不敢再出第三本人体艺术写真,坦率地讲,我是不敢;但问题是,罗先生夫妇一再盛情相邀,而他们对我确实不薄,提出的理由似乎也难以反驳。
在他们看来,我过去做的这件事,根本就是不容置疑的大好事;在之后,我的所言所为,反倒给人一种错觉,就是我已丧失自信,并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做对。他们认为这非常不好,非常不能代表日新月异的中国,更不能代表新时代的新女性。他们一再告诫我,如果自己认为没有做错,在一个好的机会来临的时候,就应该继续做下去。
他们所说好的机会,就是利用《魅》剧的布景、灯光、服装、场景,根据不同剧情的规定情景,拍摄一本以《魅》剧为蓝本的画册。自然,一等演出结束,所有的布景等等皆不存在,说白了,就是过了这村没这店,今后再也没有如此机会了。
他们深知我深爱《魅》剧,而且深知作为演员,没有人不愿意以尽可能多的方式留下纪念,尤其是舞蹈演员,在舞台上,以舞蹈的方式,为自己主演的舞剧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这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事。
我确实承认这是一件好事,是艺术行为,但毕竟被蛇咬了很多次,所以我依旧顾虑重重。我知道在北美,在发达国家,人们都会认为这是太正常、太美好不过的事;尽管此画册不在国内出版,但在互联网的时代,要想保守秘密,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一旦此事传到国内,传到那些卫道士的耳中,讨伐、谩骂之声自会风起云涌,脆弱如此的我,能否还能承受住此番打击,的确难以预料。
所以,到底做何选择,目前,我也不知道。
但我想,不管做出何种选择,我要力争决不后悔—但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