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作证艳照流出始末 以为文件放到回收站就是删除
2008年2月,香港24岁的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等三项罪名起诉他。昨日陈冠希的出庭,进行的正是此案的“取证”环节。陈冠希在庭上表示,他曾将他家中的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送给香港一家计算机行修理。他相信,计算机行的人一定偷盗了他计算机中的数据。陈冠希回忆,自己的电脑在2006年夏天送修前,已经将其中的影像全部清除,但却不知道有办法的人还是能找回被删除的文件。“那时我还不知道数据加密,或者类似回收站加密的东西。我以为把文件删除到回收站,就意味着文件已经删除了。”
称被有部署的攻击 呼吁保护个人隐私
关于“艳照门”,曾有不少人猜测发放照片的“奇拿”是有针对性的在中伤一些艺人,而昨日陈冠希的语言似乎也颇有些相似,陈冠希说:“这样不单只是攻击,是一次有部署的攻击,他们发放相片的方式,好像发芽一样,两张或二十张,第二天将会是八十张,改天又会是一百张。”
陈冠希向法官陈述,在08年1月他与一系列女艺人被“奇拿”陆续上传到网站的照片确实是从自己计算机里盗取出来的,陈冠希表示,在警方曾向自己展示的光盘里有一千三百张照片,但流传在互联网的只有四百张,其实大部分都是重复的生活照,并无价值。同时,陈冠希也表示计算机只是供个人使用,平时非常注意隐私,从未将照片给第三者看过,并表示这些属于个人隐私的照片被公开是不幸事件。
确认四名受害女星身份 有40张照片是女星自拍
同时,陈冠希在法庭上还首度确认了涉及艳照的4名女星的名字———张柏芝、钟欣桐(阿娇)、陈文媛和颜颖思。尽管确认了姓名,但是陈冠希还是向法官提出请求,不要透露受害女星的任何个人隐私。陈冠希还一度强调:“这些女星已经受够了。”同时,他还强调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拍的时候女方完全知情,是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
除了承认自己与一系列女星拍摄的照片外,陈冠希昨日在作供时也透露,网上流传的相片中有40张是其中一名女角自拍,并烧碟给他,其后他将相片存入电脑。陈冠希强调,他从没向外人透露曾拍艳照,否则01年开始拍摄的照片,没理由到08年才广泛流传。他亦否认辩方所称,他曾以手机储存艳照,交给外人观赏。习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