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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隽已被捕 陈冠希暗爽为“艳照门”出庭作证

来源:百度娱乐讯 时间:2009-02-28 00:05:41
温哥华当地时间2月23日(北京时间24日凌晨),陈冠希在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配合香港警方为去年初的“艳照门”案作证。在近5个小时的法庭调查以英语进行,专程从香港前来取证的检控官出示了陈冠希的手提电脑和数百幅照片等关键证物。陈冠希在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四名女艺人身份,分别为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颜颖思,不过随后他向法官求情拒绝回答有关女星隐私的问题。

  法庭作证艳照流出始末 以为文件放到回收站就是删除

  2008年2月,香港24岁的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等三项罪名起诉他。昨日陈冠希的出庭,进行的正是此案的“取证”环节。陈冠希在庭上表示,他曾将他家中的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送给香港一家计算机行修理。他相信,计算机行的人一定偷盗了他计算机中的数据。陈冠希回忆,自己的电脑在2006年夏天送修前,已经将其中的影像全部清除,但却不知道有办法的人还是能找回被删除的文件。“那时我还不知道数据加密,或者类似回收站加密的东西。我以为把文件删除到回收站,就意味着文件已经删除了。”

  称被有部署的攻击 呼吁保护个人隐私

  关于“艳照门”,曾有不少人猜测发放照片的“奇拿”是有针对性的在中伤一些艺人,而昨日陈冠希的语言似乎也颇有些相似,陈冠希说:“这样不单只是攻击,是一次有部署的攻击,他们发放相片的方式,好像发芽一样,两张或二十张,第二天将会是八十张,改天又会是一百张。”

  陈冠希向法官陈述,在08年1月他与一系列女艺人被“奇拿”陆续上传到网站的照片确实是从自己计算机里盗取出来的,陈冠希表示,在警方曾向自己展示的光盘里有一千三百张照片,但流传在互联网的只有四百张,其实大部分都是重复的生活照,并无价值。同时,陈冠希也表示计算机只是供个人使用,平时非常注意隐私,从未将照片给第三者看过,并表示这些属于个人隐私的照片被公开是不幸事件。

  确认四名受害女星身份 有40张照片是女星自拍

  同时,陈冠希在法庭上还首度确认了涉及艳照的4名女星的名字———张柏芝、钟欣桐(阿娇)、陈文媛和颜颖思。尽管确认了姓名,但是陈冠希还是向法官提出请求,不要透露受害女星的任何个人隐私。陈冠希还一度强调:“这些女星已经受够了。”同时,他还强调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拍的时候女方完全知情,是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

  除了承认自己与一系列女星拍摄的照片外,陈冠希昨日在作供时也透露,网上流传的相片中有40张是其中一名女角自拍,并烧碟给他,其后他将相片存入电脑。陈冠希强调,他从没向外人透露曾拍艳照,否则01年开始拍摄的照片,没理由到08年才广泛流传。他亦否认辩方所称,他曾以手机储存艳照,交给外人观赏。习习/整理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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