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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镇宇伤人案宣判 罚款一万元将留有案底

来源:北青网 时间:2010-04-16 19:19:05

吴镇宇抵达法庭

 据港媒报道 吴镇宇今年元旦在香港九龙城一间面包店拳打一名男子,令对方左耳受伤,其后被控伤人罪。案件昨天(4月14日)在九龙城法院审判,裁判官宣读案情时,他已抢先认罪,最后被判罚款1万港元及留案底。法官斥其愚蠢,劝喻他控制脾气。


  抵达法院保持微笑


  原名吴志强的吴镇宇(48岁),昨午在律师陪同下抵达法院,期间保持微笑,但没有回答记者提问。辩方律师在法庭上求情时说吴镇宇已婚并育有一子,是在华人社会出名的艺人,并解释其妻王丽萍案发时被人以粗口辱骂,吴镇宇本想报警,但因事主企图离开才上前阻止,认为护妻是男人的天职,说他虽犯错但情有可原。


  劝喻控制脾气


  吴镇宇的辩护律师在律政司同意下,将原本的伤人罪改为较轻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当法官宣读案情时,吴镇宇突然抢着说:“认罪。”法官即说:“听完案情再说。”最终判吴镇宇罪成,罚款1万元及留案底,并劝他控制情绪及脾气,形容他这次行为愚蠢,希望他“吸取教训,不再卤莽”。裁判官又说修改控罪对吴镇宇来说是相当幸运的,否则有可能被判监禁,并说他与事主言语间有误会,使用了不必要的暴力,如果事主要求赔偿工作上的损失,可循民事诉讼处理。

作者:  责任编辑:赵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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