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天王刘德华今年不知触了哪道霉头,负面新闻接踵而来,在被踢爆“隐婚门”被指“大话天王”后,日前,又被人在网上发帖指责欠债不还:“几年前,《疯狂的石头》为节省成本,特地跑到罗汉寺取景拍戏,寺里当然大力支持,可是最后戏拍完了,除了一点水电费,答应给的场地费居然分文未给,而且一拖就是几年!我觉得华仔既然是‘石头’的投资人,是不是也应该把这笔小钱给人家了?你老人家是身家上亿的老板,可不能学那些草台班子搞过河拆桥的破事!”
对此,罗汉寺的监院智能在接受采访时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曝料《疯狂的石头》剧组的“劣行”:“拍摄的时候,我们也派了一些人手去帮忙的,他们在离开之前给我们说的是,‘等几天就回来继续拍,人工费和场地费最后一起结算’。当时现场的东西乱七八糟,没有复原,我们都以为他们肯定会回来的,可左等右等,最终没有等到他们回来,寺庙工人的人工费也没有结到。”据智能说,剧组不但没有付3000元的场租费,超支的水电费也未结算,答应电影上市后送给罗汉寺的DVD影碟也没有兑现。
人常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票房丰厚“不差钱”的《疯狂的石头》剧组,如果这样妄讲诓语糊弄我佛弟子,的确有失厚道。但是,发帖人将此归咎于刘德华盯住不放,虽然借着天王的名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却未免有失偏颇。刘德华作为影片的投资人,只要宏观上掌控整体支出流向就行了,影片拍摄自有导演对其负责,剧组的具体事务也无须事必躬亲地操办,更不必事无巨细地去落实场租费用的结算事宜,这些自有制片人、剧务人员去承办。即使剧组真的拖欠甚至是恶意赖账,也是剧组办事人员的错误,将这笔账一古脑地强加给刘德华,显然选错了攻击目标。关于这一点,《疯狂的石头》导演宁浩在2006年7月的一次采访中,就曾经说过刘德华决定投资后,“最终还是觉得让我放手去拍,没有作任何要求”,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刘德华并没有插手影片的具体事务。
更何况,这个揭露刘德华欠债不还的帖子,不但跑偏而且可疑。也是在那次采访中,宁浩被问及影片的具体投资时,没有透露具体数额,只说这是部小成本的片子,“以至于在重庆罗汉寺取景的时候,该寺的主持看到他们的制作经费都不忍收取场地费用,令剧组感动不已”。如果宁浩所说的是事实,就表明早在影片拍摄时,3000元的场租费已被罗汉寺主持给免掉了,如今再指责刘德华欠债不还,也就失去了事实依据。
此外,刘德华被揭欠债不还后,罗汉寺监院智能在接受采访时透露,9月11日,该寺重修的五百罗汉堂与重庆出版社出版的《罗汉寺》即将与山城市民见面,虽然与《疯狂的石头》有这些不愉快,但还是将邀请“石头”投资人刘德华与导演宁浩来渝见证五百罗汉堂开光大典。在开光大典仪式举办之前,揭露刘德华欠债不还的帖子不失时机地出笼,紧密衔接的时间顺序很是耐人寻味,让人不得不怀疑,此举是想以此要挟刘德华和宁浩“负疚”出席开光大典,还是借刘德华的名气制造网络舆论,再次扩大寺院的知名度,抑或真的只是时间上的意外巧合?
关于债务,到底是赖账不还,还是另有原因?关于发帖,到底是别有用心,还是意外巧合?各方人等自然心知肚明,佛光普照也会洞察秋毫,所以,相关各方还是凭着良心说话做事,如此,善莫大焉!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