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婕很无奈
三鹿问题奶粉事发后,新闻晨报曾在第一时间采访过部分为问题奶制品代言的明星,他们中有人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也有人选择逃避,曾在2005年为三鹿婴幼儿奶粉代言的邓婕就是一个。近日,邓婕的丈夫张国立终于打破沉默,出面维护妻子。他强调问题奶粉事件不应由代言艺人来负责,希望网友和消费者能够冷静看待这件事。
日前,张国立在成都某电视剧的发布会上被问及此事,立刻表示:“这事发生以后,我和邓婕都非常关注。当时厂家给我们提供了国家免检、金奖以及奶粉的成分、比例等等相关证明。但是现在网友把矛头指向代言明星,我觉得这个事情偏了。这是一个食品安全的问题,不是代言的问题,我们应该看到本质在什么地方。”张国立越说越激动,“谁敢保证媒体没有帮他们登过广告?我们把这个22家(问题奶粉)都列出来,谁敢保证哪个电视台没有播过他们的广告?这个责任不是我们(代言人)的。”
有媒体追问张国立,为何邓婕在事发后一直没有直面媒体,张国立解释说:“大家都知道邓婕是一个四川人,四川人的个性就是敢做敢当。我们正在理智分析现在的情况,什么时候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不会搅和大局。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处理的方法。”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消费者黄正玉状告邓婕三鹿奶粉代言一案开庭审理。
但是关于这个责任问题到底谁是谁非呢?许多东西不知道,但是寥寥几语:
这是一个食品安全的问题,不是代言的问题,我们应该看到本质在什么地方。
谁敢保证媒体没有帮他们登过广告?我们把这个22家(问题奶粉)都列出来,谁敢保证哪个电视台没有播过他们的广告?
张国立这几句话还是蛮有道理的,问题最主要是在三鹿,出问题之前说又能说三鹿不好呢?可是出了问题才开始追究责任,明星在代言期间是有责任的,更主要是在代言的时候具有责任。也不能让明星每天都去看产品质量吧?
我觉得应该理性对待,只要代言的时候这个品牌这个产品没有问题,那么代言人就不负有责任。
毕竟明星代言只是一种形象,不是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员。
责任是在公司。是它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可是其他公司就没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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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云霄)重庆消费者黄正玉状告邓婕奶粉代言一案昨日在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驳回了黄正玉的起诉。对此结果,黄正玉的代理人、他的儿子况力彬坦然表示:“法院对我们的行为予以了很高的肯定,承认我们推动了法制建设。而且三鹿公司现在也破产,相关人员也受到了法律制裁,所以我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徐云霄)
代言“三鹿”成被告 邓婕三次未到庭
本报讯 75岁的市民黄正玉以吃了三鹿中老年奶粉腹痛、腹泻为由,将销售商和三鹿代言人邓婕告上法庭。昨日,渝中区法院当庭认定黄正玉缺乏“奶粉吃坏身体”的相关证据,判决驳回起诉。由于知名演员邓婕没有出庭也未委托代理人,审判长在判后特别指出,邓婕的行为是不尊重法律的表现。
黄正玉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是其儿子、职业诉讼人况力彬。况力彬称,2007年11月27日,他母亲在家乐福棉花街店购买了两袋三鹿高钙奶粉、一袋三鹿中老年奶粉,食用后出现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并到医院治疗。同年12月,他作为母亲的代理人,把三鹿奶粉生产厂家告上法庭。得知被告后,三鹿方面派人带着水果上门解决,同时支付给了750元慰问费,母亲为此撤诉。
去年9月,三鹿奶粉曝出掺有三聚氰胺后,况力彬认为厂家的慰问费不能弥补母亲的精神损失。同时,他认为三鹿代言人邓婕、倪萍只顾收取代言费,缺乏责任感,于是将三鹿厂家、销售商、代言人倪萍、邓婕告上法庭。
况力彬称,后来,因厂家相关责任人已判刑,企业也被收购,他们遂撤销了对三鹿厂家和倪萍的起诉。不过,他们对销售商和邓婕的诉讼请求仍然是退一赔一各65.1元,赔偿医药费131元,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包括昨天的开庭在内,该案先后三次开庭,不过,邓婕都没有出庭,也未委托代理人。
家乐福代理人辩称,他们与三鹿厂家依法签订有合同;黄老太购买的是中老年奶粉,而不是国家检测出有问题的婴幼儿奶粉;同时,没有证据说明黄老太的腹泻症状是由奶粉引起,故而请求驳回起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只举示了医院的两个门诊病历。该病历根据患者口述形成,没有相关检验报告,也没有相关医疗资料、鉴定文书佐证。也就是说,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原告的腹泻、腹痛到底是因化学物质、细菌、食物中毒等引起,还是因吃了三鹿奶粉引起,故而判决驳回起诉。
昨日法庭上,审判长当庭称,法庭尊重原告诉权,只要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都应受理。作为包括家乐福、邓婕在内的任何被告,都应尊重、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庭应诉。
庭审结束后,记者欲通过邓婕的两个手机号码联系采访,结果一个号码是空号,另一个号码语音提示“无法接通”。 (罗彬)
邓婕简介
1973年考入四川省川剧院
1978年毕业后分配到四川省川剧院
1987年——获大众电视金鹰奖最佳女配角奖、电视飞天奖最佳女配角奖、首届十佳演员奖
1996年——获大众电视金鹰奖最佳女配角奖
2000年——获首届“双十佳”之十佳演员奖
食品安全纠纷这样取证
打食品安全官司如何取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冠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济华认为,市民应尽量在正规商家处购买食品,注意保留购物小票(可在家中找个特定的箱子保存)。在小摊贩处买菜等,最好有人同行,互为证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场管理人员投诉、举报,并要求作书面记录,有条件的要求其出具书面材料。严重损害健康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在餐馆就餐时,要有索要发票的习惯,点菜菜单有条件也可以保存,如果发生纠纷,这些都可以作为消费的证据。
发生人身损害的,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生不能确诊的,可以要求其做一定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在出院前最好能有明确的诊断结论,比如食物中毒,要写进结论中。一旦遇到问题食品或者怀疑食品有问题,可以直接到质量检验部门做检验。质检报告是诉讼最有说服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