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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尔康”周杰驾车肇事 “肇事逃逸”不成立(图)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09-06-04 06:56:00

周杰

肇事现场

昨天凌晨3时50分左右,一辆无牌奔驰车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出租车上3人受伤。

交管部门今日上午向媒体通报,警方于昨天凌晨3时53分左右连续接到两次报警,分别来自一名目击者和“自称姓周的事主”。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事故发生在115路公共汽车站口附近,出租车已被“大奔”顶得侧翻,撞在一根电线杆上,车身被挤得变形。现场没有找到“大奔”车主,出租车司机和两名乘客受伤,其中一人骨折。

今天上午,警方向记者播放了事发后的报警录音。录音中自称姓周的车主清楚地报出了事故现场的情况和奔驰车的车牌号码。但民警在现场发现,这辆R级奔驰车前后都没有悬挂号牌。事后,民警在后备厢中找到了号牌。

经调查,该车车主正是演员周杰。民警查询车辆档案数据库之后,分别用报警电话和车辆注册电话与周杰联系,接电话者自称是周的朋友。“朋友”对民警说,会尽快通知周杰,到交通队处理。很快,朝阳民警根据车辆登记的地址,到周杰住处进行查找,仍未发现他的踪影。

昨天下午4时,周杰来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理,并称“出事后,感觉身体不舒服,胸闷、头晕,去了医院检查治疗。”

针对事故另一方怀疑他酒后驾车的事情,周杰称:“没有喝酒。”警方此时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零。

交管部门上午表示,此事故需要适用“一般程序”处理,取证及伤员伤情鉴定都需要一定时间,目前调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警方表示,周杰本人对事故的叙述是否属实,也需要继续调查。但由于他在现场报警,并报出了自己的车牌号,“肇事逃逸”之说并不成立,现在可以认定该车没有按规定悬挂号牌,警方将依法给予处罚。(安然)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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