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像陈冠希一样不要脸的。因为,在最近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陈冠希居然声称 “我认为我是一个受害者。”
他被谁害了呢?是自愿拍艳的女星害了他,还是最传播艳照的人害了他?显然都不是。如果非得找出一个害他的东西,那应该是他的灵魂。不过,灵魂也是他陈冠希自己的,所以准确地说法是,陈冠希被自己害了。
中国有句老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陈冠希不是三岁孩子,作为一个成年人,做了之后就应该想到连带的后果。艳照门之错,固然在于艳照的传播,但更重要的是艳照的拍摄。当初你“这样”、“那样”拍下1300多张艳照的时候,咋没想到有人害你?1300多张,并不是个小数字,正经拍了一段时间,如果觉是“受害”何至拍了那么多还不觉醒?说到底,就是生活放荡,当然放荡的还有那些自愿拍艳照的女星们。
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吸毒是一种,放纵当然也是一种。陈冠希称“自己受害”还不如直接说“我曾放荡”,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如果一个坏男人突然说自己是“受害者”,好基本就是走上绝路了。
陈冠希称受害一点也不男人。是男人就勇于承认,错了就是错了。据说,满文军要为吸毒之事郑重道歉,我支持他这么做。陈冠希也一样。
想想看,如果没有艳照,哪有后来的一系列事儿?可艳照哪来的,还不是你陈冠希伙同女星们一起拍的。重要的是,事到如今了,陈冠希居然还声明“当年那些拍艳照的女星都是自愿的”,这样的声明,更不男人。
如果是PS,陈冠希可以喊自己受害;如果女星们哭诉被逼,陈冠希当然也可以喊受害,突然地就喊自己也是受害者,只能遭到更多人的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