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小沈阳们的全国巡演何处是终点,但没有悬念的是,“不舒服”的感觉肯定不是始于也不会止于南京的观众——除非有别的前提,或者是小沈阳们改弦易辙了,或者是观众的审美情趣异化成了“审丑情趣”,因为嗜痂成癖,自然会将俗不可耐视为“视听盛宴”。
其实,小沈阳们也算不得什么冉冉升起的新星。且不讲他们的所谓“搞笑”,不过是恶搞而已。至于演员互相羞辱,拿对方长相调侃,甚至拿残疾人开涮,以及装傻充愣,肉麻当有趣,出口成“脏”等等的所谓“喜剧元素”,实际上早就是这些年小品低俗化中的“一地鸡毛”,屡遭诟病。如果说小沈阳们真的还有什么创造,那就是给“一地鸡毛”套上了一条“苏格兰裙子”。
快节奏的时代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搞笑艺术”,然而“搞笑艺术”,应当是“艺术”地“搞笑”,而不是“恶搞”的“技术”。“搞笑艺术”的基因来自于幽默,幽默以真善美为底蕴,是百炼钢化作绕指柔的一种处世态度。显示的是智慧、深刻,展现自我又愉悦他人。而“恶搞”则是油腔滑调的贫嘴和损人取乐的刻薄,或者干脆出自身洋相,以自轻自贱甚至“精神自虐”迎合一些观众的低级趣味。
2009年小沈阳全国巡演的方兴未艾,与其说是小沈阳的爆红,不如说更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生活需要笑声。然而为什么本心想播龙种,结果却收了一把跳蚤?是低俗化的市场需求催生了小沈阳们的表演,还是小沈阳们的表演在异化观众的审美情趣?也许,“小沈阳现象”更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当下急功近利的世相?但可以肯定的是,“小沈阳现象”也是一把标尺:倘若你看了“恶搞”没有一点儿“不舒服”的感觉,那说明你的审美情趣乃至价值判断都有了问题。 奚旭初
艺术有很多种,“小沈阳”他的表演只是代表二人转的一部分,之中搞笑的成分只占他部分,不知道版主从什么角度看问题,说这是低俗的表演,实在是不于苟同……
坚决不赞成版主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