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加丽简介:
汤加丽,就职于国家级歌舞团舞蹈队,学士学位,中级职称,在省体委学习体操,在省青少年运动会上获两枚金牌,并获优秀运动员称号。
从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毕业,分至省歌舞团担任舞蹈演员,成为省电视台特邀演员,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担纲领舞。
从舞蹈学院古典舞系毕业,分至国家级歌舞团担任演员兼教员至今,曾在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影视表演。
汤加丽的一本《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让她从一个普通的歌舞团演员成为举世关注的焦点,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社会上议论纷纷,来自网络上的评论大部分是谩骂和诋毁,而知识界人士则表示理解和宽容。作为事件主角,汤加丽本人坦承有过这一场经历后,自己的观念也在慢慢变化,思想境界得到了提高。在接受专访时,她说自己正处于一个调整期,正在学会变得勇敢和坚强。
A.人体艺术写真集署名国内第一人
“写真”、“人体写真”、“人体摄影”或“人体艺术”近几年来在网络上日益流行,并成为广大网民的热门搜索。即便在一些大型正规的门户网站上,我们也可以轻易搜索到大量的人像或人体摄影作品,尽管有一些很难称之为艺术。大量的作品,它们的模特儿我们并不知道是谁,但也有一些是我们所熟悉的演艺界明星。如韩国的河莉秀、成贤娥,港台的前三级明星舒淇和唐林等人,她们的“裸照”经过一番搜索总可以找到。不过内地明星对此持非常慎重的态度,截止到目前,还没有人敢公然刊登自己的裸照,倒是前不久有五位男模在网上公开了一组有名有姓的、据说让人“血脉贲张”的人体摄影图片。在这种语境下,去年孙悦被传被偷拍裸体浴照并在网上短暂流传才会引起当事人巨大的恐慌和愤怒。
从出版界来说,明星写真集在国内的出版也日益增多,像内地的许晴、港台的F4等,不过出的都是“着衣”的图片,而舒淇等人的所谓裸体写真集则是非法盗版商所为。从这个角度看,《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大概是我国以个人名义出版、以模特名字命名的第一本人体写真集,汤加丽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此前国内出版的关于人体艺术、人体模特方面的书籍,其主角都是无名的。署名和无名,对于模特来说大不一样。在无名的情形下,模特有意隐瞒自己的身份,除了相熟的人,读者完全不知道有这个人,他们看到的图像只是一些符号,和模特没有等号关系。模特拍人体写真,一般不和他本人的现实生活发生关系。而一旦署名,意味着书里和现实生活里的那个人划上了等号,读者对书的评价会明确地反馈给模特个人,对其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B.从无法拒绝到积极配合
“我无数次地后悔,无数次地痛哭。”
“现在我的生活完全被打破了,不敢去上班,不敢去接拍影视剧,连去逛超市都不敢。”
“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绝对不会去拍这些照片。”
汤加丽,这位在同事和朋友眼中非常保守非常脆弱的女人,在回忆起整个事情的经过时,如此描述自己出书前后的心情。
《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的出版,经历了一个“三部曲”的过程。2001年夏天IT泡沫最盛的时候,台湾某网站雄心勃勃地想在大陆建一个演员资料库,内地很多演员都去拍了照片。汤加丽去的时候,刚好赶上上海的一个内衣品牌在寻找模特,汤加丽在网站的竭力游说下,试探性地拍了一些,出来后效果很好,这时网站的人趁热打铁,动员她拍人体写真,并将此前给影视界人拍的人体写真片子拿出来给她看。汤加丽当时顾虑很大,但在人家的恳请下,加上自己确实也有一种青春不留白的意识,于是就答应了。拍摄前双方签订了一个合约,这个合约后来被汤加丽认为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她同意网站将部分照片用于艺术书籍的发表。当时她以为也就是一两本书发一两张照片而已。去年春节前后,网站打电话说他们决定把这些人体写真出一本集子,其中汤加丽的照片占了绝大部分。汤加丽当时就懵了,非常抵触,觉得这是一件很不光彩见不得人的事情,但人家合约在手,你没法告他。这时有好心人建议她与其让网站出不如自己先出,这样她拥有照片的选择权,可以自己决定作品的格调和质量。此后,她就主动找了陈醉等专家进行论证,5月找了国内“最顶级最正统最权威”的人民美术出版社,双方一拍即合。到去年9月份,《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面世。在此过程中,汤加丽逐渐了解并热爱上了人体艺术,“自己的思想境界经历了一个提高的过程,和出版社的合作成了相对的积极配合。”
08年搜索引擎的热门新宠。张髹雨不仅以青春靓丽形象,更是以绝对大胆出位的人体艺术摄影跃居中国十大美女风云榜榜首。张髹雨是艺术还是情色?是叛逆还是沦陷?真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也很发人深思......
有人说:张筱雨,无形中断了那些'艺术人'的财路,把秘密都无私公开了,那些人今后拿什么来忽悠天下的骚男人?......你可知道,过去在电影中加两个背影,上做率就巨增多少吗?...... 在人体艺术上都属于欣赏,欣赏的东西一公开就失去艺术的义意了。
也有支持的:人乃田地之灵,万物之尊。筱雨以身躯捍卫了人的原始,人的真实!可谓甚佳。面对社会公论,视为精神可贵。
褒贬各不同,公婆各有理,这个世界 这个时代很“热”,旧的观念渐破,新的标准未立,谁对谁非看来难有定论,褒贬双方轻重多寡 无需统计,也无能为力。但应该下定论的是:第一 双方都有说话的权利是对的;第二 我们在争论是非的同时,有成万上亿的青少年和儿童也同时“欣赏”着图片,这是不对的。这两点双方是否能达成共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