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久违的陈冠希再度“复出”,在为“艳照门”事件在加拿大出庭作证,他称,在得知艳照外泄时,自己感到“震惊”。
他的“震惊”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也可以想象到那种场景。正好像他说的,他以为把照片删到回收站就没事了,他完全没想到泄露事件会发生,更没想到会出这种不可收拾的状况。他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可以继续他的“逍遥”日子。由此,我联想起近年来企业界频频发生的丑闻和危机事件,我相信,这些事件的主角、企业的领导者或管理者们,在丑闻曝光时,其心情应该与陈冠希是一样的吧,都可以用“震惊”、“非常震惊”来形容。
问题在于,他们完全忽略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实,这种“震惊”就不可能发生。陈冠希声称自己很享受这种私隐的生活方式,我想他人确实无权干涉你的私生活。但这是不是也说明冠希同志对一些东西少了些神秘感、神圣感、敬畏感,享受的有些过头了呢。因为,无论你自认为做得多么隐秘,到后来还不是害人伤及、败坏社会风气了?!
在这一点上,是不是我们的有些企业也犯了陈冠希同样的毛病?对于企业而言,同样需要在追逐商业利益、享受市场业绩的同时,对一些东西心存敬畏,有意识地维护其神秘感、神圣感才对。这实际上就是,必须重视对一些核心理念的确立与坚守,诸如诚信、社会责任、尊重消费者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