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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嘉良离婚给老婆四千万赡养费 仅带二百万移居北京

来源:中国娱乐网 时间:2008-07-10 16:17:30


捞家与方敏宜于98年在温哥华注册,之后回港摆喜酒,沈殿霞、欣宜及当时尚未与捞家传绯闻的宣萱均有出席。


捞家曾三夺视帝,02年上台拎“我最喜爱男主角”时,更不避嫌多谢绯闻女友宣萱。

  自由有价

  03年离开无后,罗嘉良与林小明旗下的寰宇签约,转战大陆市场。过去几年,他接拍了五、六套电视剧,估计进账三千万;至于在○三年以一千零五万购入的愉景湾独立屋,亦已于今年初以二千多万卖出,赚逾千万,其后罗嘉良再在愉景湾购入另一单位,新居业权由方敏宜名下持有,保守估计,今次离婚的赡养费高达四千万。

  至于长期在大陆拍剧的罗嘉良早已习惯当地生活,早前更在北京租下一个千呎单位,正式移居当地。对方敏宜母子,罗嘉良难辞其咎,所以在正式签纸离婚前,他已与方敏宜达成财产分配的共识,除保留二百万现金自用外,其余约值四千万元资产,会全数作为方敏宜的赡养费,当作补偿。

  对此,熟悉罗嘉良的朋友都不感讶异。“北京租屋都是有限钱,捞家净是好烟同酒,加上他又有赚钱能力,所以不用为他担心。”

  记者于周一(七月七日)在上海独家追访罗嘉良,他未有正面回应是否用四千万赎回自由,不过就承认会移居北京。


罗嘉良内地发展多年,在内地拍了《上海娱乐大王》、《昭君出塞》等多部重头电视剧,身价平均12万一集,以一年约拍六十集计,单是拍剧每年已赚七百多万,再加上广告收入,一年稳袋过千万。


宣萱与捞家自拍摄无剧集《流金岁月》而传出绯闻,同年捞家发生“醉酒撞车”事件,有传闻指宣萱就是车上神秘女伴。

  钱财身外物

  记:你是不是给四千万前妻作为赡养费?

  罗:钱财都是身外物,她(方敏宜)没工作,又要照顾儿子,她比我更加需要。

  记:以后是不是会在大陆住?

  罗:我未来几年都会大陆生活,我会同她(方敏宜)保持联络,而且一定会定时去探儿子。

作者:  责任编辑: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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