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丽秀红鞋
几个时尚达人一起讨论关于女人如何扮性感的问题,最一致的结论当属一双红鞋了,否则,妮可·基德曼、詹妮弗·洛佩兹、莎拉·杰西卡·帕克、汤加丽这些性感女神怎么会都钟情于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呢?就连中性范儿的阿格妮丝·迪恩也因一双红鞋配红包的逛街造型赚足了人们的眼球。今天,汤加丽穿着一双又一双的红色皮鞋,摆着性感的姿势,用身体的语言书写一篇“红鞋日记”。相信通过摄影师的镜头,你能和我一样看到一个成熟女人的美妙。对,是美妙而不是美丽。“美丽”这个词汇过于浅显和单薄,它与我们想呈现的东西不符。一个女人,如果你不了解自己,调动不了自己能够感动他人的那部分特质,那么你注定活得苍白而没有色彩。女人是街头的一道风景,一定是要让别人来欣赏的。表情、腰肢,哪怕只是一截呈现于红鞋之上的紧实而纤细的小腿,你身上总该有点东西是用来勾魂的。
第一个署名拍“写真集”引起强烈反响本应是意料中事,但汤加丽却说,她没有想到“写真集”的出版会给她带来如此巨大的压力。当时网络上的指责声音铺天盖地,把她骂得狗血淋头,说她“不要脸”、“为了出名不择手段”等等。“但对我来说,最痛心的是家人的不理解。我是一个十分重视家庭的人,爱情可以排第二位,家庭一定是第一。但是我父亲觉得自己女儿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情呢,他很生气,到后来就连我的电话都不接了。”
“一脱成名”之后,是否工作机会大增?汤加丽叹息一声,“唉,当时是有不少工作来找我,可我那种精神状态,怎么能接活儿啊?等时间逐渐抹去痛苦、心情逐渐平复之后,已经快一年了,这时候谁还记得有个汤加丽呀!”她露出无奈的表情。其实,汤加丽拍“写真集”之后余波不断,怎么能让人忘得了呢!她先是被为她拍摄“写真集”的摄影师张旭龙告上法庭,她败诉后赔了10万元;接着她又把张旭龙告上法庭。此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三次开庭。有意思的是,汤加丽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所涉及的都是“侵犯肖像权”。对此,汤加丽颇有几分伤感地说:“昔日的伙伴如今对簿公堂,真让人感慨。其实,我还是很感激他的,因为如果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但是,同样如果没有他,我也不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