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流明星安在旭
韩流明星安在旭11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要求所属公司“motisu” 必须支付3亿1000多万韩元酬劳的诉讼。
主张根据他与“motisu” 有专属契约分配,由于广告及公演等文艺活动得到了的收益没支付跟日本经营管理代理公司IMX的契约得到了的收益金和广告及演唱会收益,活动警备(经费)等。
安在旭要求跟 “motisu”工作退职了的职员5人的工资和退职金等3千多万韩元一起支付。
韩流明星安在旭11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要求所属公司“motisu” 必须支付3亿1000多万韩元酬劳的诉讼。
主张根据他与“motisu” 有专属契约分配,由于广告及公演等文艺活动得到了的收益没支付跟日本经营管理代理公司IMX的契约得到了的收益金和广告及演唱会收益,活动警备(经费)等。
安在旭要求跟 “motisu”工作退职了的职员5人的工资和退职金等3千多万韩元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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