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阿原涉嫌骗取一位澳大利亚女华侨1500万元,已被举报到公安机关。针对此事,目前人在美国的黄阿原主动联系中新网,通过书面形式发表声明,称宿女士参股中华卫视的事情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
黄阿原在声明中主要就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1,中华卫视神州台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卫星电视频道,执照和卫星牌照于2009年3月20日、2009年9月28日经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批准,是一个合法电视台。
2,北京神州华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在内地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3,宿钟婴女士参股中华卫视的事情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他本人将采取法律手段给予澄清。
4,对于有关媒体没有经过核实发表“虚假报道”,中华卫星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黄阿原向中新网记者表示,2009年6月26日,一名沈阳姓宿的女士找到他,说她事业要转型,并有几亿资金要投资传媒。双方签定了购买中华卫视15%股权的合同,合同约定,宿女士先支付1500万元定金,30日后再支付尾款1500万元,一同前往香港律师楼办理转股手续。30日后,宿女士一直“失踪”,手机关机,找不到人。过了近40天后,宿女士突然出现,用各种理由不支付尾款,并要求退款,还要求中华卫视赔偿几百万元。
黄阿原说,“当然中华卫视股东是不同意赔偿几百万元的,我们多次通过双方律师谈判,解除合同,中华卫视同意将她支付的定金1500万元退款给她,但她一直扬言她公安局有人,说我是名人,赔几百万应该是小钱,不赔的话要搞得我身败名裂。”
据媒体报道,此事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对此,黄阿原表示,公安机关只是在按举报人的举报了解情况,并未立案。
针对宿女士指责中华卫视存在做假账的问题和非法经营的问题,黄阿原表示,中华卫视按香港法律由香港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做账,不存在假账问题;中华卫视法律手续百分百齐全。
黄阿原表示,他将于1月6日在北京举行媒体说明会,就此事作进一步说明。

黄阿原
曾任1984、1985两年春晚主持人、自称是“中华卫视”董事局主席,与人签订合同转让部分股权,日前黄阿原被指行骗1500万。
“说自己是‘中华卫视’的董事局主席,让我花钱认购股份并当副主席,黄阿原骗了我1500万!”
澳大利亚华侨王芳(化名)女士向记者诉说,自己带着一腔热血和一颗爱国之心回到祖国,在北京投资“中华”大业,结果却被黄阿原用“中华”二字给骗了。
昨日,记者从北京警方了解到,王芳女士的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已经递交给了警方,他们已开始对王女士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王女士讲述被骗流程
1、经朋友介绍认识黄阿原,其自称是“中华卫视”董事局主席;
2、可合作播出节目,并购买“中华卫视”15%股权;
3、被承诺给予“中华卫视”董事局副主席职位;
4、签署股份转让合同,交纳1500万首付款;
5、要求办理转让手续遭拒,了解后发现财务报表虚假;
6、要求退还首付款,多次被拒绝并找不到黄阿原本人。
12月23日下午4时许,记者拨打了王女士提供的黄阿原的两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个号码已停机,另外一个号码第一次拨通了,记者喂了几声之后,但对方没有说话。
记者挂断后再次拨打,电话便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又发了一个短信,表明自己是记者,有问题要问他,希望方便时回电话。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也没有得到回复。
12月23日下午3时许,记者拨通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处的办公电话。工作人员称,并没有批过“中华卫视”电视台,“中华卫视”是不合法的电视台。
到记者发稿时,记者再次给黄阿原发去短信,告知想就王女士所称其行骗一事进行采访,记者没有得到回复。
记者联系王女士提供的“中华卫视”副台长李洪烛,但其手机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