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问世界上最完整的一部法典,那无疑就是古巴比伦王朝的《汉谟拉比法典》了。相比之下,同为“四大文明古国”的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是个“人情社会”,所以人治一直高于法治,因此我国现存最早也是最完整的一部律法《唐律》,足足晚了外国2000多年。不过这《唐律》当真不错,在《永徽律·户婚》中就有明确规定对男女“自由恋爱”予以法律上的保护,家长不得干涉。并且还对男人“出妻”予以了严格的限制,极大的提升了女性的地位。所以,如果以后在电视上再有人以一副专家嘴脸在那里高谈阔论什么封建家长制“包办婚姻”,您大可以当他是在放屁就可以了!
那么,既然从唐朝开始国家法律就允许“自由恋爱”了。为啥本猪还在在这里叫嚣着什么“俞灏明配不上刘惜君”呢?其实,这完全是出于对俞灏明和刘惜君两个人负责任的角度出发的。就在昨天,俞灏明与刘惜君的“甜蜜约会”照曝光。由于此前二人就在快女比赛中擦出过“激情的火花”,甚至被巫启贤同志定性为“你们现在肯定在谈恋爱”。所以俞灏明和刘惜君的这组“甜蜜”照自然也就相当于招认了“扒拖”(他俩都是广东人)的事实!
本来,猪也知道这组“甜蜜”照无疑是披着“暧昧”面纱的天娱的新一轮炒作罢了。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因此本猪也无兴致去揭穿它!但是思来想去,本着对刘惜君和俞灏明的前途负责的态度,本猪还是要举起大棍“棒打鸳鸯散”。所以,也只能对不住那些说刘惜君和俞灏明“天生一对”的天真粉丝了!
众所周知,现在人虽然不讲究门当户对,但“郎才女貌”也是被普遍认可的审美标准,对于刘惜君来说,称为“女貌”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但是俞灏明能不能称为“郎才”呢?这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俞灏明出身“快男”第六名(OR第七?不记得了),而刘惜君是快女第五名,照理来说这俩人相差不大。但是俞灏明获得第七名靠的可不是实力,而是比较亲民的形象。而论实力显然陈楚生和张杰是那一届之中最强的。所以,俞灏明只能走偶像路线去拍一些湖南卫视粗制滥造的低俗偶像剧!
而刘惜君虽然只拿了第五名,但是论实力她和郁可唯、江映蓉显然是快女中最高的。也就是说,俞灏明和刘惜君的组合其实是“郎貌女才”,这可是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审美的。更何况,俞灏明走偶像派路线绯闻就要少,要给人以专情的感觉,如果今天和郑爽传一下绯闻,明天和刘惜君开一次房间,这不是“青春偶像”,这叫“话题大王”。所以说,天娱炒作“明君恋”,从一开始就动错了那蠢不可及的脑子!
如果继续下去,只能是废了俞灏明的前程。所以说“明君恋”看起来美好,实则杀机暗藏!而实力不错的刘惜君要想走红,出专辑是必须的,靠绯闻是愚蠢的。即便是传绯闻,也应该是和有“郎才”陈楚生传绯闻才对。大家不妨想象一下,如果有陈楚生写歌刘惜君唱,这样的情景该是多么的和谐温馨呢?何况,楚生本就有才,再依托华谊强大的实力和关系,发展空间必然无比广大。相比之下,只能屈尊于恶俗偶像剧的俞灏明简直连“牛粪”都不及了。当然,有些人会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没什么不好,但是您就不觉得这是暴殄天物么?
所以说,天娱的俞灏明配不上刘惜君!真的不配!最适合刘惜君的,应该是华谊的陈楚生。而且,俞灏明的天娱也一样不配刘惜君,最适合刘惜君的,也应该是陈楚生的华谊呀!
我告诉你,污蔑灏明的话你最好少说,不然你小心!
就这种破文也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