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东和孙巧是源源影视工作室的主要经营人,他们打着培训演员的招牌招募女孩,却向应聘女孩灌输进入影视圈就要遵循“潜规则”,即要与投资人发生性关系来获得发展。一旦应聘女孩同意接受“潜规则”,胡卫东即要求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由孙巧负责录像,女孩中不乏未成年少女。孟庆波则主要负责为工作室介绍女孩。
据指控称,工作室运作期间,胡卫东教授女孩上网寻找卖淫目标并索要钱财,卖淫所得由双方五五分成。包包和阿紫均是胡卫东所称“潜规则”的受害者。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卫东构成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两罪并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孟庆波事发时尚处于缓刑期,法院撤销其缓刑,并决定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两罪并处,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半,罚金2万元;孙巧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获刑3年,被处罚金2万元。宣判后,胡卫东提出上诉,他认为和女孩发生性关系虽然不对,但都是女孩自愿的,所谓的“潜规则”也是客观存在的,之所以事发,是因为包包与阿紫欲借此事炒作。

“90后贱女孩”案3人获刑。(李钦鹏 图)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90后贱女孩”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化名)举报,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孙巧、北京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孟庆波,利用影视工作室组织多名少女卖淫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10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三人合伙组织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卖淫案件进行了宣判,三人分别获得10年到3年的有期徒刑。
媒体人评论:
遗憾大过了庆幸,再判刑也挽回不了两位少女心灵上的阴影。不知道会不会有阴影。
2007年10月间,被告人胡卫东、孟庆波以帮助投身演艺界为由,引诱包包和阿紫(均系为化名,女,均为17岁)在海淀区学院路某宾馆房间内一同发生性关系,期间胡卫东、孟庆波曾先后与包包和阿紫发生性关系。
这段事实让我想到现在的女孩怎么了,是开放还是愚昧?为何把自己叫做”贱女孩“才会有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