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之二:这种相似能不能完全抹杀曾轶可的创作才华?
以现在仅知的“证据”来看,“抄袭门”所涉及的仅是《狮子座》曲子部分,而且仅是大部份相似。因此,如果以这个来武断地称曾轶可是“抄袭”,全盘否定她的创作才华显然也是不公正的。毕竟,歌词是她所作的,而且曾轶可提出的反驳也是有道理的:是不是要把她原创的十几首歌统统说成“不是原创”?
曾轶可的这个理由正好说明问题。我想,网友们是不是可以展开一下新的“搜索”,对位一下曾轶可的其它原创歌曲是否也有同样类似的情况——倘若有,那当然应该对曾轶可的原创能力——特别是作曲能力进行重新审视;倘若没有,无论谁也不能凭这样一首证剧不全的曲子妄加否定曾轶可的创作才华,甚至不能武断地认定是“抄袭”!何况,曾轶可所填的歌词迄今为止还是值得称道的!
疑惑之三:为什么出事前后“倒曾派”的看法是两样的?
据称,有人在得知了《天际》与《狮子座》曲子相似后发出了 “谁再说《狮子座》是原创,可以去死了。”的激烈言辞——这样的表态绝粹是“倒曾派”的反应!
记得在曾轶可晋级时,“倒曾派”们也有言辞激烈的说法,而那时说法是:“曾轶可的歌词是小情调,曲子都是些很简单的单音,有个屁的创作才华!”
比较一下出事前后的两种说法,我们可以看出“倒曾派”的言论完全走了两个极端:之前说曾轶可的创作是根本“不具才华”的、曲调是简单的(当然也包括《狮子座的曲子》),而出事以后,《天际》突然变成了“音乐才女”的作品,是高档次的,曾轶可是个“抄袭者”。这两种对“曾轶可作品”截然相反的评论其实看出了“倒曾派”其实针地的是曾轶可这个人,而不是针对这个事件!而真正要对“抄袭门”事件作出公正的评价的话,应当针对的是事情的本身,而不是刻意地去针对曾本人!
我蔑视抄袭者,蔑视不劳而获的文化小偷,但我更尊重事实。从曾轶可的“抄袭门”来看,目前根本没有足以指责她“抄袭”的绝对证据。那么,在这样一种状况下,轻易地否定曾轶可的创作才华既是对她本人的不公平,也是对整个事件的不负责任。我衷心地希望各方面本着负责的心态寻找更多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还原事实真象——当然,我也更希望这事情本是一场误会!因为,有一个踏踏实实的原创者比有一个虚华的“曾抄抄”更能让我们、让世界得到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