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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期间的避孕选择

来源:百都两性生活网 时间:2010-01-18 07:53:34
 现代医学认为,在身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即在不加重病情的情况下),生病(一般说来指慢性病)后也可以有适当的性活动。由此来提高病人生活的质量,而且,夫妻间适当的性爱也有助于身体的康复。

  对育龄妇女来说,患慢性病期间如果有性生活,要考虑避孕,因为带病妊娠既不利于优生,也不利于疾病康复。那么,在患慢性病期间应如何避孕呢?“选择什么样的避孕方法既能安全避孕又能不加重病情呢?请看我的分析:

  如果得了肝病 我们知道,肝脏是人体的代谢器官,具有解毒功能。避孕药在体内发挥作用的同时,又需经过肝脏代谢,最后由肾脏排出体外。当肝功能不良时,使用避孕药会加重肝脏负担,促使病情恶化,还会造成药物中毒。所以,在肝功能不良,不宜使用避孕药避孕。

  肝功能不良时会使体内凝血酶原减少,凝血功能障碍,因而容易引起出血,放置节育环会引起月经过多或子宫出血。所以,肝功能不良的妇女也不宜放置节育环。患肝脏疾病妇女最宜使用避孕套、阴道隔膜及外用避孕药膜来避孕。若患乙肝、丙肝,采用避孕套避孕,可避免因阴道分泌物的接触而使男方传染上肝炎病毒。

  如果患肺结核病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不适宜怀孕的肺结核病人如发现意外怀孕应在6周内做人工流产。

  肺结核病需长长期服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有些抗结核药物如利福平、异烟肼对避孕药有抵抗作用,减弱避孕药的疗效,导致避孕失败,故不宜使用避孕药避孕。

作者:  责任编辑:赵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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