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2日下达二审判决:未经陈涛许可,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使用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而沙宝亮却公告媒体说已经夺回了《暗香》的演唱权,对此陈涛的律师李京生和王宇在昨日特发表声明称:陈涛先生现在未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包括歌手沙宝亮)演唱其作词的歌曲《暗香》;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任何单位、个人不论自己表演还是组织演出,凡使用由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均需事先取得陈涛先生的许可,否则应承担违法侵权的法律责任。
这个声明的公布,意味着除了私人的歌友会或一些不收取费用的公益演出外,沙宝亮现在无权在公开场合演唱《暗香》。不能自由演唱成名曲对于一位歌手来说,实在不失为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