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曹格与侧田的演艺事业也已受此案影响,其中曹格已暂停所有工作,包括取消原定在电视台的造势音乐会,而已预售门票的十一月香港个人演唱会亦已临时取消,门票要退款处理。其公司要求曹格“冷静思过”三星期,希望他尽快平复心情;据知其“雪藏”期快将届满,曹格已定于下周六复工,飞往内地昆明工作。
侧田的工作安排影响则较轻微,日前曾参与林敏聪演唱会及新城电台秀,也忙于为新碟录音。
认罪或可签保守行为
曹格涉嫌当街追打侧田被捕,更可能面临起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法例,普通袭击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一年,但一般而言,若被告认罪,律政司仍可视乎案件严重程度向法庭申请让被告签保守行为,甚至不提证供起诉,可不留案底;但若被告曾有多次犯案纪录,获考虑守行为的机会则较低。
法律界人士黄国桐表示,若殴打过程被全程拍摄,警方已有足够证据提出起诉,案件会交法庭审理;若被告不认罪,受害人及目击证人均需出庭作证及道出实情,否则便会构成“作假口供”。
黄续指出,相反若被告认罪,警方及律政司可视乎案件严重程度,考虑向法庭申请让被告签保守行为,由法官定夺,但须留案底;若警方、律政司及法官三方均认为被告属初犯,则可以考虑不提证供起诉,不会留案底。
至于法官考虑的因素,一般会包括被告的犯案纪录、悔意、是否完全同意案情,以及案件严重程度。若拿起路牌企图施袭,则未必会考虑判以签保守行为,而是会作出较严厉的判决,轻则罚款,重则判囚,而醉酒亦非开脱理由,可能更会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