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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CNN上谈艳照门,他也是受害者的三大理由

来源:新浪博客 时间:2009-06-03 07:08:51

当陈冠希于2008年陷入轰动世界的艳照门事件之后,笔者也曾口诛笔伐。但时至今日,这份愤怒已淡了很多,最近,陈冠希接受CNN专访,谈艳照,我冷静思考一下,其实陈冠希也是受害者:
并不是艳照的散播者

  近日,陈冠希接受CNN记者采访
  只有将艳照四处传播影响他人形象的,才是违背公共道德的人。从现在来看,大约有1300张艳照上了网络或小报。这些图片的出笼,是一个叫史可隽的香港电脑维修员,是这个家伙窃取了电脑里的资料而散播的,因此上个月已被判刑。陈冠希身为艳照中的主角,肯定将这些艳事当作绝对私密,是不可能公开示人的。只有这个叫史可隽的家伙是始作俑者,还有那无数的媒体充当了间接的散布者。假如没有史可隽的恶行,没有众多媒体的传播,艳照门中的女主角是不可能让世人知道的,也就不构成对她们的事实侵害。
是艳事而非性侵犯

  陈冠希:她们不同意,我能拍下来么?
  从那些已散布出来的艳照来看,均是陈冠希与众女星之间的亲密照,既是亲密照,意味着两者之间没有强迫行为,而是合作得非常愉快的偷情行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何在艳照门事件中仅仅指责陈冠希呢?充其量这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并非犯罪。相反,那些已有了配偶的女星们,才是对家庭对婚姻的背叛。艳照门事件披露后,知耻的女星保持了沉默,厚颜无耻的女星竟以受害者身份出现,哭哭啼啼,她们怎么忘了照片中自己那放荡的表演呢?所以,陈冠希前日在接受CNN记者采访时说:“所有事情都是相互的,都是经过双方同意后才发生的。如果我用一部相机对着你的脸而且又有闪光灯,你当然会知道我正在给你拍照,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毁了自己的事业

  陈冠希:我也是受害者呀!
  如果不是那个电脑维修员的行为,陈冠希目前也许正四处演出,接受人们的鲜花与掌声,那些与之亲密过的女星们,依然在镜头前频频亮相。然而,事件发生一年之后,一些女星已恢复了平静,只有陈冠希像丧家之犬四处躲藏,因为他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一颗子弹被送至香港电视台警告他远离公众视野,在将来15年内除非一直呆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否则将有生命危险。显然,这才是真正的犯罪!对于一个正处于上升期的28岁的艺员来说,他的损失难道不大么?因此他这样回答记者的提问:“我不能说我完全没错。我承认我有错,否则也不会道歉。但是,我同时也确信我不是罪犯,并且受害匪浅。”

作者:周碧华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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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有 2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guest 来自(IP:117.41.201.*) 发表于:09-06-03 14:08:24
我同样这样认为
guest 来自(IP:117.41.201.*) 发表于:09-06-03 14:06:56
不是陈冠希的问题?他是受害者!是那些女星自生的问题?特别是张柏芝。她有什么脸去控告陈冠希。她自己是荡妇。。她这样做只会让世人更瞧不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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