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一家三口的甜蜜合照。
面对夫家的指责,贾静雯一一驳斥。资料图片
上周五(3日),贾静雯召开记者会,通过媒体向夫家“讨要”爱女梧桐妹,称已有4个月未见到女儿。台湾媒体报道,昨日上午,孙家好友周丹薇在台北召开记者会,代表孙志浩驳斥贾静雯,称贾静雯与孙志浩一直有联系,并知道女儿在洛杉矶;她还称贾静雯早年曾上演过“夺女”一幕。对此,昨日下午,贾静雯方面通过某知名网站发布声明,针对孙家说法一一进行驳斥,贾静雯在声明最后还强调称“任何人如未经孙家授权,而所作出之任何指控及报道,本人将立即采取法律动作,绝不宽怠!”态度十分强硬。
周丹薇:她其实知道女儿下落
贾静雯:本人无从得知
据台湾媒体报道称,孙家挚交萧俊郎、周丹薇夫妻前日声称:“贾静雯和孙志浩在上星期还以e-mail联络过。她一直都知道孙志浩和梧桐妹住在洛杉矶。而且,去年11月她老公还跟她说,请她回到美国来,我们在不同环境,和梧桐妹好好相处生活。”
贾静雯在声明中表示孙志浩从未告诉自己女儿的明确下落:“孙志浩于2008年11月27日擅自抱走女儿,12月1日则宣称他们人在美国,3月间却又说在加拿大,自始并无详细说明所在地址,且本人亦无从得知……绝无如周小姐所说,本人曾有过拒绝见女儿之事实,如果依周小姐真的知道孙志浩及女儿在哪,并能安排见面时间与地点,烦请明确告知本人,本人绝对一定准时出现!”
周丹薇:她也抢过女儿
贾静雯:抱孩子回娘家很正常
在昨日的记者会上,周丹薇还爆料称,贾静雯早前就曾做过“夺女”的事情:“今天静雯自己先做错了事情,在2006年8月,静雯就已经带着相关人士,闯进上海的家,把保姆制服了,把梧桐妹给带走。”
对此,贾静雯也在声明中作出回应,称当时只是“夫妻吵架,妻子因此回娘家”的“人之常情”:“2006年双方因发生冲突,故本人才会带女儿及母亲一起回台湾娘家,身为一个母亲,带女儿回外婆家,此举动并无不法!且夫妻吵架,妻子因此回娘家,此乃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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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没用过孙家的钱
在声明中,贾静雯还透露了她的“豪门”生活:她与孙志浩结婚4年,除怀孕期间,孙家每个月给她新台币10万元(约折合2万人民币)家用,1年共120万元(约折合24万人民币)外,但她于复出拍摄第一支广告后就将这笔钱返还孙家。所以有媒体报道孙家每个月拿30万元(约折合6万人民币)给她作为家用的新闻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