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编辑部里我总能散发出一股不合时宜的气息,要知道这是家极其小资的杂志,里面有风花雪月,有红男绿女,可唯独没有我擅长的圣贤书。我带着校园里的傻乎乎来到这里兼职,临走前小娴告诉我,你要装的世俗一点,甚至骚一点,否则你就别混了。这里的女孩穿露背装,裙子短的我不忍心看,细细的鞋尖扎死人,个个笑靥如花,全副武装,细致到头发眉毛嘴唇指甲甚至脚趾甲。我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望着一群女人花发呆,自卑的要命。主编好心的对女孩们说,织灵从学校来,原谅她吧。
在这个阴胜阳衰的编辑部里,辛枫显然像他的名字一样,成了一棵辛勤的枫树,不断的给女孩们带来阳刚和阴凉,在郁热的夏季,这棵枫树着实刮起了一阵清凉风。他夸Annie的耳环有风格,说爱琳的粉饼一定是雅姿。他对着阳光谈笑风生,可是,他怎么就不看看我呢?
我对一些东西中毒很深,毕生的愿望是做山中高士晶莹雪,世外仙姝寂寞林,信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被众多男士归为高难及脑子有病一列。可今天,我坐在办公桌后面,双眼盯着坐在桌上滔滔不绝的辛枫,长大了嘴巴,目不转睛,手里的笔停在半空落不下来。辛枫扫见了我,冲我一笑,我赶紧闭上了嘴巴。我脑子还响着音乐老师砸出来的十二和弦,同学们,竖琴要像流水。
二 好口红就像聪明的女人,决不沾任何杯子边。小娴对我如是说。小娴是我的网友,是这个物质时代里最精致的产物,言语里有着不羁和享受,这样的女人活得真值得。我们从没有交换过照片,抑或是通过电话。因为我怕她比我漂亮,或是声音比我好听。我宁愿把虚拟和现实划分的一清二楚,尽管这显得老土和不浪漫。终究还是不同嘛,叫我怎么混同?在现实中我一定不会和一个女人如此交心,女人对女人的心思每个女人都心知肚明,很少有两个女人在一起看对了眼,尤其是两个自以为是的女人。比如我,比如小娴。她说,聪明的女人不会把感情留在男人身上,尤其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就是说,千万别爱上他,这点你要记住了。否则,你就像一支劣质的口红印,等着被卫生纸像擦鼻涕一样擦去吧。被擦的体无完肤,像块真正的鼻涕。
小娴用lancome的口红,据说她每支口红代表着不同的心情。阳光好的时候她把嘴唇擦成黑色,像森林里穿行的精灵,阴雨天气的时候她的嘴唇便盖满了大红,鲜艳欲滴,她说她喜欢在这种晦涩的环境中把自己演绎成一个嫉世的风尘女子。她正和一个有妇之夫进行着一场所谓的爱情,男人开宝马,喝威士忌,听爵士,小娴每天晚上都在他的车里大呼小叫像个孩子,男人经常带她去海边的咖啡厅里营造气氛。
在小娴眼里我显然是没有情调的人,素面朝天,没有男人,不懂pub和美容沙龙。我被定义为过期的好口红,拥有的资本长了毛,于是没人用,继而连个沾杯子边的机会都没有。现在好不容易找了个杯子,哪管他是塑料杯还是钻石杯,先粘上才是正事。
记住,攻心为上。小娴在电脑的对面谆谆教导。一定要投其所好,你要懂得用各种手段来达到你的目的,聪明的女人都会,你把男人的视觉和听觉搞的伏伏贴贴,他们就会给你想要的一切,控制世界要从控制男人开始。你以为你那些立牌坊的想法是什么,告诉你吧,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你抓住任何一个男人来问问,他们是要你的脸还是要你脸后面的脑子?这点你要学林仙儿,懂了没。
林仙儿是小娴的行为准则,那个精灵古怪的美女用自己的手段和计谋纵横武林。可林仙儿的故事是悲剧啊?我对着屏幕看着小娴发过来一波又一波的训导,悄悄的寻思。看来我这辈子别想当一支好口红。
三 有一天我去总编室送稿件,推开门的时候心怦怦跳,辛枫的桌子就在总编对面。他细细的校对着一个版面,皱着眉头的样子真让我意乱情迷。一条蜈蚣从总编的桌子腿上爬上来,爬到我手上,我眼睁睁的看着它在我手背上散步,过了10多秒才突然反应过来。我一声尖叫拼命的甩手,整个总编室的人一下子全都“噌”的站起来,自从小时候被蜈蚣咬了一次,我一见到它便走不动路,有次突然在动物世界上看了它一个特写镜头,好几天睡不著,深夜被恶梦惊醒起来抖被子,总觉得被子里有蜈蚣。如今我一边尖叫着一边不停的甩手,音调高的我自己都难以想像。我听见耳边有个声音说,小姐,你把我的耳朵都震聋了。
我抬起头来,撞见了辛枫的眼睛,他正镇定自若的看着我。这时我才知道,刚才我一直把头搁在他肩膀上,正对着他的耳朵叫喊,现在,我的右手还紧紧抱着他的腰。我面红耳赤,一下子松开了手,退后好几步站着,辛枫笑着说,从没见过你这么没出息的女孩,不就是个小虫子吗,已经打死了。
我手忙脚乱的抱起稿子往外走,主编在后面叫,哎,你不是来送稿子的吗。天,我居然抱了他的腰!这样突然的事情总使我手足无措,像在地上拣了张彩票却中了五百万。我悄悄的闻闻自己的右手,上面似乎还残留着古龙香水的味道,这味道真令人疯狂!
我把跟辛枫的肌肤相亲告诉小娴。小娴说,别把你那些假纯的事情拿出来吓唬人,你见过真的肌肤相亲吗,靠。小娴今天明显的心情不好,昨晚男人的老婆给男人打电话,小娴不小心打了一个喷嚏,被男人一脚踹下了床,她火冒三丈,从地上趴起来,一把夺过电话扔出了24楼。
他他妈的以为他是谁?真把自己当根葱。小娴的话后面跟了一长串感叹号,密密麻麻的看得我眼花。我要让他看看什么叫最毒妇人心,叫他知道自己的分量。我要在他公司门口贴他裸照雇人给他老婆打骚扰电话领着个孤儿到公司找他还问他老婆要抚养费把他床上的功夫写成小说配上图片发到榕树下新浪网易文化论坛把他贪污受贿包小蜜的过程账目证据做成网站登录google百度叫世人尽知当然这些要做的滴水不漏最后要甜言蜜语柔情似水的给他做一个烛光晚宴然后在床上把他的东西一剪子剪掉。
我的上帝!
四 投其所好。我趴在桌上,把小娴的训导反复揣摩。我从Annie她们的饭后八卦中知道辛枫喜欢足球,喜欢唐朝乐队,喜欢保龄球,于是我抱着中央5套一看一夜,到音像店买唐朝的所有专辑,一下班就去保龄球馆挥霍。结果,我看球看得想吐,被唐朝震出了中耳炎,那沉重的大圆球一离开我手就往沟里翻。听说辛枫喜欢女孩穿银灰色套装,我拿出这个月所有积蓄到阳光百货买了一套。
其实辛枫有女朋友,那女人是21世纪的白领王熙凤,精明过人,美若天仙,无论喜怒总会有微笑在嘴边,她周旋在男人和女人堆里,散发着光彩和芬芳。只要她来,编辑部的丫头们别想发嗲或气扬趾高,不是不敢,而是自卑。每个女人在这样的女人面前都会气短,连善于指摘的Annie也不例外,当然我更是不例外。
可是我不畏惧。我是射手座。射手座的女孩敢做敢言,像雷霆出击,更何况我还有小娴这个英明的导师。小娴热衷于一切竞争的事物,尤其是竞争一个男人,只不过,她享受的只是竞争的快乐,对猎物本事并没有兴趣。她说你赢得了他,你就是他的女王,说风就是风,你退让于另一个女人,你就是他的奴隶,没地位没尊严,只能被人用脚踹。小娴显然对那一脚耿耿于怀。
我穿上银灰色套装,收腹挺胸抬头,站在镜子前模仿他女友的微笑。我把嘴唇向耳朵方向扯,当然,要放松,不能抿紧,那样会显得腼腆和没气质,记住,眼里的目光要空灵和高贵。我想像着明天早上见到辛枫的时情景,稀里糊涂的去洗漱睡觉,我把洗面奶当做牙膏挤在牙刷上,同屋的女孩惊叫道,我老天,你不会个性到这种境界了吧。
我往脸上施了脂粉,穿上熨好的套装,小娴说,一定要擦美宝莲的21号口红,这个颜色会让你的唇性感燎人。我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来到辛枫的公寓下,等他出来。辛枫终于出现了,和女友手挽着手,欢声笑语。我迈出一步去,想装作不经意间相遇,给他一个幽雅的微笑,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开。可是,我的脚却没有勇气再往前走。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从我面前经过,谁也没有看见我。我突然间哭起来,哭的满脸开花。有些人注定是有缘无份,有缘相见,却无缘相恋,甚至,连擦肩而过的机遇都没有丝毫。
你是我最苦涩的等待,让我欢喜又害怕未来。
五 小娴说,超越自己便是最大的胜利,你要抛弃你以静制动的想法,跟自己搏一把,要么绝对,要么零,一定要像林仙儿,该下工夫的就得下。编辑部里没有人知道我热爱着辛枫,在同事们眼里我依然是个不解风尘的丫头片子,更何况,就算我爱他,他显然也不会爱我,在这里比我有味道的女人太多。我从网上当了N张林仙儿的图片,打印出来挂在墙上以自勉。我辞去了编辑的工作,主动要求去业务部跑外联。主编盯着我说,你疯了,你要知道一个小姑娘跑业务有多难。我知道,我也怕的要命,我知道自己不是搞社交的料,可是,辛枫喜欢那样的女人。
我每天踩着高跟鞋挤公车,对着形形色色的男女说的口干舌燥,习惯了他们的挑剔和敌意,慢慢的,我发现自己居然也能露出空灵高贵的目光和看不出喜怒的微笑来。我学会了从容不迫的面对各种眼睛和诱惑,学会了抽女士烟,用法国香水,穿only和蜜雪儿。当酒杯斟满的时候会说对不起,我们应该先把合同谈一谈,当玫瑰送来的时候会说谢谢,麻烦你问一下你老板,协议什么时候可以签。
这一切,只因为辛枫喜欢。我做的很辛苦,可是我不后悔。
年终考核,业务部的业绩名列榜首。辛枫开始有意无意的出入我的办公室,闲聊中要我的QQ和email。他问我用什么牌子的香水,我告诉他是温柔毒药。他看着我的眼睛,说,用这个牌子的女孩子总有些孤傲,改天我送你香奈儿。眼里流露出来的暧昧令我心跳。他已经开始关注我细致到我的香水和发型,我知道他对我产生了兴趣,用一种完全不同于从前的心情来看我。有一天我在公寓前遇到他和女友,我从容不迫的从他们面前经过,留给他一个幽雅的微笑。如今的我已经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他和他的女友,再也不会躲在某个地方等他,哭的涕泪滂沱。我知道我的后背上有辛枫回眸的目光,只是这一刻,我竟然有些失落。
六 我在杂志社里成为一个知名的人物,爱琳说杂志社的环境真好,只一年便让一个学生娃变成真正的小资白领。她们已经知道辛枫关注着我,纷纷向我来请教钓金龟婿的秘籍。我用我那中性的微笑告诉她们,秘密。空闲的时候我在想,这一年来,我得倒了什么,又迷失了什么?辛枫频繁的给我发短信,QQ留言,发email,约我去海景花园吃晚餐看落日,小娴告诉我这时候一定要稳住,要装作丝毫不在乎,不要花痴,这叫欲擒故纵,吊他的胃口。
辛枫在QQ上试探性的问,如果我和女友分手了,你会怎样想呢。我说,我会给你折一只玫瑰做的小花圈,安慰你节哀顺便。辛枫发来一个调皮的笑脸。他出差回来,带给我一个精致的盒子,蓝丝绒的盒面,质感幽雅。在我的公寓下,他轻轻搂着我的腰,呼吸慢慢的靠近我耳鬓,吸取我领子上的香味。如今我改用coolwater,那清冷宁静的味道令我心安。我蓦然记起在很久以前,我曾经为右手拥抱了辛枫的腰,而幸福了整整一个礼拜。我想说,不要这样,你有女朋友,可我终究没说,其实说与不说,已经没有意义。
我把辛枫的盒子打开,里面装着一枚来自南非的钻戒。钻石闪现着精致的光芒,据说这象征着爱情的恒久。我把戒指带在中指上,远远的端详,戒指和我的手指配合的天衣无缝。我轻轻的吻一下这小小的戒指,把它褪下来,深深锁进抽屉。或许我曾渴望它,渴望的泪流满面,可如今我已不需要了。我仍然爱辛枫爱的痴狂,但是,我爱的只是一个想像中的他。那个像竖琴一样的辛枫,在我的生命里从没有出现。
我想我注定做不了好口红,连劣质的好口红都不够格。我终于有了一次粘上杯子的机会,可我却神经兮兮的把这晶莹剔透的杯子推到一边。我渴望惊天动地的爱情,能把我过多的感情霸道的倾注到他身上至死不渝,但我同样渴望一个接纳我的杯子,能任我这支劣质口红张扬本性,任性放肆,很无赖的粘住它一辈子不放。我永远不能忘记那个小女孩,她素面朝天,不时尚不成熟,见到爱慕的男子会张大嘴巴,见了蜈蚣放声尖叫。她不是社会和世故的宠儿,不起眼不吸引人,但是,对我来说,她永远是唯一。
我爬到网上,把自己的网名改成“聪明的劣质口红”,我惊讶的发现,小娴的名字变成了“笨女人”。见到我上线,她像恶狼一样扑上前,发来一堆哭脸。她说,织灵,我完了,我认识了一个男人,我要嫁给他,因为我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