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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葡语国法律论坛开幕,正澳所首聘澳门律师

来源:产经观点网 时间:2016-07-06 14:54:30

  2016年6月26日, “一带一路”及葡语系国家涉外法律服务论坛于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建设展示厅盛大开幕。该论坛为期五日,分别于横琴、香港和澳门三地举办。由人和启邦(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及香港周启邦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论坛开幕式期间同时进行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首次有澳门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

  

  内地首次举办中国-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论坛

  论坛以“加强律所与高校合作,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主题,冀以澳门这个中国—葡语系国家经贸交往平台为桥头堡,搭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合作的法律桥梁。

  论坛开幕式由《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刘桂明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教授致开幕辞。全国人大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刘淑强、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辉、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叶真,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叶港等领导嘉宾出席。

  

 

  

  图为《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刘桂明  

  

  图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教授

  来自葡萄牙、巴西、莫桑比克、佛得角等葡语系国家的代表,来自意大利、韩国、马来西亚、越南等欧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嘉宾,以及来自中国内地、港澳台的众多资深法学专家、律师、法律实务工作者、著名企业法务代表等200余人当日齐聚横琴,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及葡语系国家涉外法律服务论坛,规模之大,葡语系国家嘉宾之广,为内地首次。

  首次有澳门律师依据CEPA规定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

  论坛开幕式上,同时进行了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澳门杜新源、景文龙两位律师同时签约该律师事务所。这是依据CEPA的优惠政策,首次有澳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取得内地法律顾问资格,将为内地客户提供澳门及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

  

  

  据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爱民律师介绍,2003年,司法部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俗称CEPA),发布了《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开始施行。但十二年来,未曾有澳门律师依据此规定成为法律顾问。此次签约属首次,填补了CEPA的空白。

  由于历史渊源及语言优势,澳门与分布全球四大洲、人口超过2.6亿的多个葡语国家包括巴西、葡萄牙等,有着紧密联系和交往。两位受聘澳门律师为杜新源和景文龙,其中景文龙律师还同时具有葡萄牙律师执业资格,受聘于正澳所后,可以正澳所的名义与为内地客户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为客户提供澳门及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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