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转售业务批发价动态协调机制》发布 “批零倒挂”有望解决
见习记者 陈宝亮 北京报道
2014年9月25日上午,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大会上,三大运营商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虚拟运营分会签署《移动转售业务批发价动态协调机制》(下简称“《协调机制》”)。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虚拟运营分会常务副院长、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院长于生多介绍:“《协调机制》主要有两个重点:价格调整机制、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协调机制》规定,运营商零售价和转售价格之间应该存在一定差异,如果基础运营商市场零售价遇到重大调整,应和转售批发商协商解决,制定新的批发价格。虚拟运营分会将在转售企业与基础运营商之间设立价格联络员,每月汇总价格、每季度召开一次价格协调峰会。
同时,该协议中还提出,基础运营商应逐步向转售商开放4G业务,制定4G业务批发价。该协议的签订,有望解决移动转售业务中普遍存在的“批零倒挂”和“4G转售”两大问题。
此前,“批零倒挂”导致转售企业每发展一个用户就意味着一笔亏损。《协调机制》的出台或许能够帮助转售企业缓解这一局面。
《协调机制》发布会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同庆、中国移动副总裁沙跃家、中国联通副总经理张钧安,以及天音移动、阿里通信、巴士在线、长江时代、蜗牛移动、国美等六家移动转售企业共同签字。
《协调机制》对于目前获得牌照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均适用。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协调机制》不是法律文件,也并非电信条例,只是双方协商的共识、自律性文件。《协调机制》的实施,仍然需要转售企业、工信部、三大运营商的共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