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七章28条,清晰锁定了2020年前上海保险业要重点突破的33项业务,明确定位2020年时上海保险业的市场地位。因其作为“保险国十条”的上海版定位,故可简称“沪版保28条”。
“沪版保28条”首次提出,上海到2020年时要建成国际保险中心,届时,上海地区“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6%(2013年全球平均“保险深度”为6.3%,上海“保险深度”为3.8%,全国“保险深度”经销商1.2%),“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城市常住人口)提高1.15倍(2020年时要提升至7300元/人)。
时至今日,普通上海人已建立起针对沪上保险业的三个基本判断:其一,上海处于全国保险业的领头羊位置;其二,上海保险业现有业务种类在全国最为齐备;其三,上海保险公司数量和种类在全国最为齐全,业务总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应该说,三个基本判断不但可以成立而且令上海人引以为豪。截至去年底,在沪注册的全国性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共137家。已开展的国际保险业务更是遥遥领先于兄弟省市,其中国际船舶保险收入已占全国46%。除此之外,由保险业派生的保代机构、经纪公司、公估机构共达367家。另有各类保险数据中心、网销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结算担保中心等保险功能性中介机构62家。
尽管上海保险业的市场地位在国内处于领先位次,但若用国际保险中心的标尺再作度量,上海保险业现状不但力不从心而且相形见绌,与上海作为国内经济中心的地位很难相称。严格意义上讲,眼下的上海保险业不光大而不强,而且保险业务覆盖范围十分狭隘,与其说上海已是国内保险业中心,不如说上海只是国内保险业的“最大集市”。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基金业乃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标准配置”,俗称金融“四大件”。上海要在2020年时初步建成国际金融中心,首先须奠定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地位,这正是“沪版保28条”的颁行理由之所在。
“沪版保28条”,旨在从政策层面用6年时间,将上海现有的“保险集市”嬗变为真正的国际保险中心。通常而论,判定一座国际化大都市是否够得上国际保险中心的称谓,核心衡量指标主要集中于以下四条:第一,该城市首先须拥有保险业界的话语权和定价权;第二,把各类保费作为可交易、可融资、可抵押的存量和增量保险资产,也即充分运用存增量保费从事“钱生钱”的合法买卖;第三,充分向外资开放保险市场,允许内外保资在保险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第四,保险及保险衍生产品的开发自由丰富,一般不受行政性事前干预。
对照上述四大衡量指标,大到保险交易所乃至交易规制和法规配套,上海皆处于空白状态。至于具体的诸如环境污染保险、食品安全保险、校园安全保险、家政服务保险、防灾防损保险、小贷保险、存款保险、第三方融资保险、市政工程保险、创业兴业保险、新产品新业态开发保险、企业债券保险、商标专利著作权抵押保险、政府采购保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保险、商品质量保险、房贷保险、国企国资“混改”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失独老人专项保险等诸多的保险品种,都有待上海保险业抓紧开发补齐缺门。
发展保险业的动议权主要集中于保监会,拍板权则集中于国务院,故而,留给地方自主创新尝试的空间相对有限。但上海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拥有自贸区先行先试权限,在“沪版保28条”大框架下,如何把自贸区优势发挥出来,上海相关政府机构当抓紧出台实施细则,沪上保险机构及保代中介、自贸区注册企业,尤当认真研读“沪版保28条”以及自贸区系列规制,大胆试验。(作者系上海财经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