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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拒绝回复公告内容变相坐实违规收购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6-06-21 13:21:59

  

  康达尔与京基之争,随着华超投资一纸“铁证”的介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6月7日晚间再次发出的关注函,将事件再一次推向了高潮。而随着关注函中“截止日期”的到来,让各方对京基的回复以及事件的进展充满了期待。

  发声谴责报道不实却对质疑不予回应

  6月7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关注函,要求京基集团及自然人林志,就此前在二级市场购买康达尔股份的林志等13名自然人,被质疑为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员工一事进行说明,并要求其于6月15日之前书面回复并进行披露,如前期信息披露存在瑕疵,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和补充披露。

  而除了对购买康达尔的自然人股东真实身份进行问询之外,该关注函还要求京基集团解释与林志、王东河(现任京基集团副董事长)于2月25日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真实原因、目的和具体过程,以及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刻意存在规避《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截止6月15日晚12点,深交所关注函中要求回复日期已至,然而,京基并未按规定时间回复深交所的质疑。同时,康达尔方面表示,对于6月7日康达尔公告的《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对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予以核实的函》,京基在关于康达尔公开问询的回复函中表示一切以其对深交所的关注函的回复为准,目前他们也并未收到京基正面的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并未正面回应深交所以及康达尔方面的问询,但京基却于6月15日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部分媒体发布或转载的《京基集团恐将面临最高达50亿元巨额罚款》的报道不实,却也并未出示相关证据。这种只谴责却不予证据回应的做法,不禁让人质疑事件背后是否真的另有隐情。

  股权拉锯战 更多真相或将浮现

  康达尔和京基之间这场已持续两年、愈演愈烈的股权之争,多次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据了解,针对林志等13名自然人是否为京基员工一事,双方已有数次交锋,虽然京基有对此做过回复,但似乎并未能说服康达尔控股股东华超投资以及监管方、投资者。

  早在2015年12月,康达尔集团就已经针对林志等13人是否属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员工等问题向京基集团以及林志等13名自然人依法发出问询函进行问询,而京基集团以及林志等13人并未就此进行回复。随后在1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就此事,向京基集团、林志下发《关于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林志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50号),要求京基集团和林志就媒体质疑的陈木兰等12名自然人是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员工这一问题进行澄清。京基在回复深交所的函件中称“其中2人是京基集团员工”,却未披露该两名员工的姓名,也未就其余10名自然人股东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是否为京基集团及其旗下企业员工的问题作出回应。

  随后,在6月7日,一则“重磅炸弹”让事件再度引发各方关注。康达尔控股股东华超投资向董事会提供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对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予以核实的函》,在函件中详细说明了“林志”、“陈木兰”、“林举周”、“郑裕朋”、“陈浩南”、“谭帝土”、“赵标就”、“温敏”、“邱洞明”、“杨开金”、“凌建兴”、“刘彬彬”等12人在京基集团的基础工资、任职起止时间以及任职单位等相关资料,而附件中更是将12名自然人的社保信息和银行信誉情况一并列举,并要求“基于之前的媒体报道,结合公司和交易所询问之后京基集团对相关问询不做回应以及京基集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所披露的信息与公司董事会收到的证据资料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为厘清事实,本公司特提请京基集团就下列问题予以明确回复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有相关报道表示,若华超提供的证据属实,则京基极有可能成为此次收购的“幕后金主”。

  面对多方面的质疑,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京基方如果无法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力证清白,或将可能因为严重信批违规再受处罚而失去收购资格。而随着双方拉锯战的进一步延伸,更多的暗线或将继续浮现。(新浪地产)

  来源:http://house.china.com.cn/zaozhuang/view/840247.htm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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