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连发两起意外事故,无消防批文,贴上封条后却仍能照常营业。这并不是笑话,而是发生在惠州市新港湾购物广场的真实事件。可笑的是,面对频发的安全事故,消防部门却对此束手无策,称其无法处理,只能转给当地政府部门处理。
新港湾购物广场一月内“黑洞”连“吞”两人
事情追溯到2015年12月,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办白石村的新港湾购物广场,一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人员摔落事故。据记者了解,新港湾购物广场是集餐饮、超市、休闲会所于一体的综合型购物广场;距离超过八万员工的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不到三百米,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该购物广场内人山人海、生意火爆。可事故为何会在一个月内频频发生?是否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记者走访发现,造成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均是由于该广场的消防安全通道的楼梯还没有建成,通往安全通道门外仍是几米高的“黑洞”,导致受害人从高处摔落而造成的惨剧。因此,事故频发的原因判定为是消防安全隐患而造成的。据知情人士透露:“事故发生后该广场负责人承诺受害者对其事故进行负责,双方确定了事故责任并达成了一致的赔偿协议。”事情看似解决,那巨大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呢?
安全隐患的“炸弹”谁能拆
当记者来到事发地点时,未建好的消防通道已经赶工完成。但现场可以看到,安全通道内的楼梯内仍然是阴暗狭窄。2016年1月初,在政府有关部门对该购物广场进行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消防安全设施不符合《消防法》的相关要求,消防硬件设施应完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存在巨大火灾隐患的将无法通过消防验收。执法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共财产安全,将新港湾购物广场进行强制停业。
近日有市民向媒体举报,新港湾购物广场在消防验收不合格,未采取整改措施就擅自投入使用。记者调查发现,从强制停业到擅自运营只过了十几天的时间,这种忽视消防安全的行为可能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是谁这般“胆大妄为”?
据记者了解,2016年1月20日,该商场经营者以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名义向惠阳区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恢复新港湾百货大楼的用电请示》的函,该函称‘考虑到周边伯恩工厂8.4员工生活所需,因“特殊环境”和目前存在建筑物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商场这种“特殊问题”,给予该购物广场通水通电,允许其正常营业’,而后至少有两位区主要领导批示,就这样,安全隐患被在其“特殊问题”中像枚炸弹一样先被搁置一旁。
消防安全事故频发
最近这一个月,惠州两发两起火灾。5月14日,惠阳新圩南坑的一家泡沫塑料厂发生火灾,火场隔壁就是一家化工厂;5月16日南坛大厦商铺突发火灾,一男子不幸身亡!然而,这两把大火一条人命并没有引起警惕。新港湾购物广场的消防隐患仍“特殊”存在着。
根据《消防法》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和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不得收取费用、不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但新港湾因其“特殊问题”的违法行为,让一些市民抱着质疑的态度.相关单位应加强查处力度,整治力度,严惩此类违法行为。
消防大队长:
11日,惠阳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苏文浩接受采访时,再三强调此事绝对没有任何猫腻,新港湾购物广场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这完全是同行竞争引起的恶性投诉”。苏文浩表示,购物广场规划是工业用地,却用作商业性质开发,根本不可能经过消防验收,目前消防没有给出任何的合格证,因此消防部门并没有违规。“我们接到投诉去查了,也封了,也罚了,但我们的执法权限只有一个月,一个月后商家自行撕掉了封条开张,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转给当地政府部门处理。”
苏文浩称,购物广场目前确实在营业,但消防设施设备完善,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只是因用地性质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如果真如苏文浩所言,为何会出现两起意外事故,电话中苏文浩并没有直接道明原因。苏文浩认为,“伯恩厂起来后,这些地方成为了香饽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改变用地性质,我们开具消防合格证,而不是简单的贴上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