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商务资源>商务文档>

商务部拟对成品油进口配额再分配

来源:凤凰网 时间:2010-07-14 14:31:45
本报讯 昨日,商务部公布了《2010年()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调整安排的公告》,对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进行调整,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口量进行再分配。这是商务部第一次给未获得201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备案的地方企业重新审批的机会。
    
    为支持扩大进口,未获得201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备案的地方企业,可于2010年7月20日前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材料。2010年申报资料已于2009年11月15日截止,商务部此次重启了申请程序。
    
    9月30日前,商务部将对老企业和新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进口配额的追加和分配;连续两年获得配额但未开展进口业务的企业,将自动丧失进口资质。
    
    根据商务部之前规定,自2010年起,内、外资企业申领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实行统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外贸司报送申请材料。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409万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作者: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商务部放宽民营企业燃料油进口大门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