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某大型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李宁分析,许多中小型的房地产企业都是采取这种经营套路,这种做法在银行一方出现政策变故后,货币流量急速减少,银行从中撤出,三方融资链条同时断裂,两头的债务就通通落到了开发商头上,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开发商,包袱必然会越背越重,成为名副其实的“债奴”。
【调查】 民间资本疯狂涌进,类似“炒钱潮”
据业内人士爆料,今年长沙民间贷款机构的数量并没有因为银行信贷收缩而减少,反而每个月都在增加。在长沙楼市普遍呈现的观望态势下,许多人把原本准备购置房产的钱,投入到了各种民间贷款机构。
记者卧底的这家担保公司就与十几家典当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有合作关系。(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这些典当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分布于长沙大大小小的写字楼,各自手中都握有数千万从民间招募的资金。这些公司的老板个个都把手中的房产抵押给了银行,并签订了2年以上的抵押贷款,合着自己的现金,一股脑全投放到各自的民间贷款机构,用现身说法的形式,招揽了一大批追随者。这些民间贷款机构再通过收取业务费和手续费的形式,普遍将放贷的月利率提高到5%以上,甚至有的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月贷款利率高达10%以上。而在这一过程中,收益人的高额回报必然转嫁给企业来承担,企业一旦承受不起,无力偿还高利贷,投资人就很可能血本无归。
记者在卧底期间,曾接到担保公司负责人交代的任务——送联营协议到韶山南路某小额贷款公司。据记者调查,联营协议签署后,各公司之间打通了资金运营渠道,在任何一方资金紧缺的情况下,都按国家法定的不超过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相互调拨资金,而贷出去的钱则远不止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
长沙中信银行(601998)信贷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联营方式,已将普通百姓、地下融资中介、担保公司、银行、中小企业联接在一起,高利借贷的链条越拉越长,链条上的任何一个环节断裂,都将引发多米诺效应,刀口舔血的人越多,风险也越大。”
【警惕】 投资绝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
记者在卧底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一些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做后援的情况下,主要玩的还是银行的钱。银行政策变更后,变本加厉地非法募集民间资本,无一不是拿着百姓的钱,视央行的有关规定于不顾,将国家承认的合法范畴之内的民间贷款演变成了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一场变相豪赌。
长沙一位在邵阳开发了3处楼盘的赵先生,在总结放贷与借贷这对矛盾的共同体时说:“老百姓把放贷看成了不费力快速赚钱的途径,开发商抱着‘赌一把’渡过难关的心态去借贷,看似互利互惠,实际双方都有可能是一条不归路。民间贷款是‘强心剂’还是‘慢性毒药’,冷暖自知。”
近日,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贷款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行政及司法手段予以处罚和打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
湖南广济律师事务所旷子华律师提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一旦对簿公堂,法院也最多支持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利息。投资者应把其当成识别投资风险的一条红线,不要为追求高额回报铤而走险。从法律角度看,民间贷款本就属于“高风险行业”,应选择依照国家法律放贷的公司进行投资,稳字当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