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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的消费税征税范围

来源: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9-06-20 10:01:00

烟的消费税征税范围: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3个子目。

    (1)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2)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械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

    (3)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米状或其它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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