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6日,《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由上海市人事局、民政局联合正式颁布,在内地第一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确立了“社会工作者”这样一个职业名称和职业形象。
五年来,政府和社会组织紧密合作,积极互动,推进了上海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民政、政法、教育、卫生、人口计生、民族宗教和妇联等多领域的发展。目前,上海市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普陀区长寿路街道等12家机构已成为“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单位”。
本次大赛共收到参赛案例196篇。经专家评委按照真实性、专业性和适用性的标准进行初评,最后遴选出20篇案例进入昨天的总决赛。
作者: □记者 张勇 实习生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