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因信批遭调查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去年底就被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根据2009年12月29日公布的整改报告,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紫金矿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包括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等4个方面18个问题。
整改报告列举的披露不准确事项,皆来自紫金矿业2008年年报。其中,紫金矿业向合营公司山东国大实际销售金额14881万元,却只披露9776万元,少了5105万元,关联方往来余额为实际预收山东国大1200万元,但只披露482万元,多达718万元没有披露。
而年报公布,紫金矿业已向上杭县宏利工贸有限公司全额支付探矿权转让费用19800万元,但实际仅支付17500万元。更有甚者,紫金矿业提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为5-10年,可在实际核算中部分项目的摊销年限却为5-50年,并且合并报表编制采用的存货会计政策为移动加权平均法,与披露的先进先出法不一致。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