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员工持股人代表给记者发来的材料显示,其向证监会提出的申诉问题依然集中在股权性质、新豪时历年投资运作情况、锁定期过长导致的高额赋税等几个方面。其中,对于争议最大的员工持有的是平安原始股还是新豪时股份的问题,其材料中表示,“购买员工权益时,均被告之购买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票,随后下发的为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证(通过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托管中国平安股票),购买股票的收据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事宜也是‘购买股票’。”
一位来自湖南的员工持股人代表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向证监会要求解除新豪时的托管,按员工投资权益(1997年至2001年间购买)与中国平安A股股票为1:2的比例,将新豪时托管的中国平安A股股票划至个人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