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深度报道>

《政府工作报告》删除“灰色收入”提法是个坏消息

来源:法律界 时间:2010-03-14 05:19:54

“请问是记者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的建议被采纳了,‘灰色收入’的提法被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删除了!”昨晚,全国人大代表、中建材南方水泥党委副书记张剑星给记者打电话报喜。

《政府工作报告》删除“灰色收入”提法是个坏消息

《政府工作报告》删除“灰色收入”提法是个坏消息

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张剑星认为“灰色收入”到底指什么收入,定义不清晰,所以要求修改。最终,《政府工作报告》把“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因为觉得总算办了一件大事,张剑星像个孩子似的说,自己“高兴极了。这是对我们代表参政议政最大的鼓舞。” 而他周围的不少代表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也都很高兴,认为修改之后,能更准确反映民意,“可见,这是一个从谏如流的政府。”

不过,我们要告诉张剑星同志的却是:你未免太天真了!作为一种现实存在,“灰色收入”问题让《政府工作报告》这么一删,将更加如脱缰野马,更加没有规范和管理依据!你打着“反映民意”的旗号,还真以为干了一件大好事么?!

你真真切切为许多当官的解了“灰色收入”的紧箍咒,立了一大功!你丫的去问问老百姓,去看看真正的“民意”,他们究竟怎么看待“灰色收入”问题!


张剑星等一干代表委员认为“灰色收入”到底指什么收入,定义不清晰,所以要求修改,是十分自欺欺人的。

首先,“灰色收入”和“扫黄”一样作为一个约定俗称,指向是很明确的,简单些说那就是间于合法和非法收入之间,甚至是披着合法外皮的那部分非法收入。咱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定义,怎么偏偏张委员就觉得“定义不清晰”呢?!

其次,你不清楚,未必就代表别人也不清楚,全国人民都不清楚。因为自己不知道“灰色收入”到底指什么收入,就要求修改,是不是有点太自我、太随意和太不负责?如果代表委员都以自己的昏昏去要求《政府工作报告》这里改,那里删,岂不乱套?!

张委员在提议得逞后,掩饰不住的兴奋、激动,淋漓尽致地表现出莫大的被鼓舞感和成就感,清楚地表明,他这次去北京是为提建议而提建议的。因为动机不是心怀苍生、关怀民生,所以他的目光也只会落到对官吏极为不利的“灰色收入”问题上,要求修改这个所谓“敏感表述”,再合理不过了。

奇怪的是《政府工作报告》还真按张委员这等人的指挥棒走了,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前后一改,清楚地表明,中国不存在“灰色收入”这个过渡地带和模棱两可区域,只有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前后一改,清楚地表明,不但张委员这等人在积极为官员避讳,连《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如此,否则,那么多修改意见,为何偏偏就青睐张委员修改“灰色收入”一条呢?!当然,前后一改,也清楚地表明,对于“灰色收入”等现实存在,我们的代表委员和国家依旧采取的是一种回避矛盾和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态度。

因为建议成功,并成功删掉了“灰色收入”,张剑星委员这一趟北京之旅绝对是不虚此行,绝对是名利双收。说不定更多醉心于灰色收入的同僚们此时正从内心底感谢他的高,实在是高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法律界网站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作者: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灰色收入”终未写入总理报告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