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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房贷细则亮相仅半天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时间:2008-10-30 03:02:30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深圳商报》报道 昨日上午,农行总行率先在网站首页宣布出台房贷新政细则,但下午5时许,农行网站突然撤下该细则。据悉,农行总行已通知各地分行暂停实施该政策。

  对此,有业内人士称,农行出台的新细则或许没有获得银行业的普遍认同。农行紧急暂停房贷新政,或许还与监管部门可能出台新细则有关。

  首个房贷细则匆匆收回

  据了解,前日晚上农业银行总行向各地分行下发了新执行的房贷细则。昨日,农行总行网站挂出《优惠政策保障民生 精细管理强化风控 我行积极响应房贷新政》相关新闻。该新闻称,一是对自住购房能否适用最优惠利率将综合购房类别、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进行考虑。二是规定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三是规定借款人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浮。四是严格控制对借款人一次性申请多笔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耐人寻味的是,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再登录农行网站时发现该新闻已经消失。

  新细则或将出台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农行出台的细则或许没有得到银行业内的认可。对于老客户该如何下浮,应该不仅考虑到客户的信用,还需要考虑房屋本身价格是否下跌,下跌的风险性有多大等因素。如果各家银行都参照农行细则,那么中国银行业的利润将大受影响。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银监会正着手出台一部新的房贷细则,来指导各家银行如果操作,以避免银行房贷市场过于混乱。

  中行和建行指导意见下发

  昨日,记者还采访了多家银行。据悉,深圳建行和深圳中行已经收到总行下发的指导意见。其中,建行总行发布的指导意见称:“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调整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贷款合同对于贷款利率调整方式的约定。二是银行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综合评估的结果。建设银行(3.70,-0.18,-4.64%,)将在合同重新定价日(一般在每年1月1日)按照合同约定和综合评估结果进行确定。

  此外,总部在深圳的招行、深发展目前表示,新的房贷细则仍在制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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