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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申会计国际趋同四项原则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8-10-11 19:57:25

  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韩洁 罗沙)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军10日在北京开幕的2008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大会上再次重申了中国推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四项原则,并强调会计职业界必须致力于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王军说,中国坚持四项趋同原则,即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方向,是进步,应谋求多方共赢;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并非是一字一句的完全等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彼此间互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需要一个过程和不懈的追求。

  他指出,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过去5年来,正是基于上述趋同基本主张,中国会计行业顺应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要求,在会计审计准则标准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以此为基础,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建设、人才培养、会计服务市场开放等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中国会计行业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并开始逐步迈向国际舞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王军还强调,会计职业界必须致力于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引导资本、劳务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合理配置,服务全球资本市场实现健康平稳运行。

  他认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各国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当开放兼容,推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应当创新机制,在完善各国会计监管体系基础上促进相互间的协调和国际会计监管体系的构建;应当公正透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与价值,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的建立和使用;应当顺应时势,推动会计职业的国际化,并进一步密切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以有效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

  据了解,我国自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后,财政部开始研究并启动与那些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等效问题的相关工作,目前进展较为顺利。

作者:  责任编辑: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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