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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29亿市值平保股权健力宝诉祝维沙旗下公司(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时间:2008-04-10 16:26:42

健力宝集团代理律师还认为,股权转让协议出现三个版本,不同版本协议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是为掩盖祝维沙掌控下的裕兴科技派出的人员实质上掌控健力宝系列公司并主导股权转让的状况。

在辩论中,健力宝集团代理律师还引用此前佛山市公安局对祝维沙刑事诉讼起诉书中的证据。在上述证据中,裕兴科技派出的某位高管提醒祝维沙以收购中国平安股权来转移资产的处理过于急躁。

健力宝集团代理律师认为上述中国平安的股权转让是祝维沙主导下的恶意转让,其本质是抽逃对健力宝集团的出资行为。

金裕兴公司代理律师对健力宝集团代理律师屡屡提及祝维沙的刑事诉讼事项大为不满,认为佛山市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祝维沙也就是认定祝维沙没犯罪,因此使用佛山市公安局的上诉书来作为证据没有意义。金裕兴公司代理律师称,祝维沙于2004年8月23日成为健力宝集团总裁,而江南实业的股权转让是在当年8月10日签约。

金裕兴公司代理律师认为:“作为善意第三人,金裕兴受让5100万股中国平安股权这份已经执行了数年的协议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广东省高院昨日对此案未作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健力宝系列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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