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滨湖品阁、惠园等小区亮化工程
■不锈钢紧固件使用不到一年已生锈
李明星 孙林

▲不锈钢紧固件已锈迹斑斑


▲▼灯具要求使用高压铸铝外壳变成塑料的
招标文件要求使用不锈钢紧固件,结果使用不到一年紧固件已有生锈现象;要求任意方向对灯具喷水应无有害影响,但现场检查发现有70%以上的灯具有进水现象……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滨湖品阁、惠园等小区亮化工程中。昨天,市城乡建委向本报通报了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500余万工程集体亮化
滨湖新区滨湖品阁、惠园等小区亮化工程,是对滨湖品阁住宅小区10栋楼、滨湖家园住宅小区二期3栋楼、滨湖惠园住宅小区7栋楼、2座塘西河桥和1座紫云桥进行灯饰亮化。2009年8月21日,亮化工程在合肥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中标价为518.59万元。亮化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安徽派蒙特城市景观艺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蒙特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志成公司”)。
偷工减料监理视而不见
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认定,“派蒙特公司”在滨湖品阁、惠园等小区亮化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LED幕墙灯、大功率LED投光灯、LED模块灯等灯具产品等级均低于招标及设计文件要求,且投入使用的灯具产品部分已出现质量问题。
对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行为,监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本应及时发现却视而不见。事实上,“志成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未按规范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把关不严,对发现进场的灯具产品与招标及设计文件不符的情况未及时制止,也没有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造成工程品质低、影响恶劣的后果。
施工及监理双双领罚
东窗事发,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都没能逃脱处罚。经合肥市城乡建委行政处罚案件审定委员会审定,“派蒙特公司”被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按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项目整改,并记行业不良行为一次。项目经理因未按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不严而被罚款5000元。
监理方也脱不了干系。其中,“志成公司”被罚款18500元,总监被处以罚款500元并记行业不良行为一次。
□实习生 李明星 记者 孙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