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市民举报,丰台区某货运中心张某等人销售非法制造的酒类注册商标标识,警方通过侦查发现,张某经营的两家门店和仓库内销售伪造的茅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标识。12月16日,警方对张某经营的门店和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缴获用于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激光喷码机和数控喷码机各一台,伪造的茅台、五粮液、国窖、水井坊等注册商标标识十余万件,追缴涉案款项70余万元,现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12月23日凌晨,警方又在丰台区岳各庄桥附近一出租房内查获一个制假、售假窝点,收缴市价50多万元的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等品牌酒500余瓶,以及大量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等注册商标的标识、空瓶。随后民警又查获了嫌疑人位于丰台区的另一窝点内存放的大量尚未销售的市价40余万元的茅台、五粮液等假酒。
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制作假酒时,都是把廉价的散装酒和低端酒灌入茅台、五粮液等真酒瓶中。而这些瓶子都是从酒店、饭店回收来的。一个50年茅台酒的空酒瓶,制假者会以几千元的高价收购。据悉,这些假酒一般都流向了小商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警方正在和工商部门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