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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电视机爆炸焚尽家财 消费者喊冤求赔偿

来源:维权网 时间:2010-10-02 09:21:11

维权网北京讯:2010年9月25日,浙江消费者贾先生向维权网发出了维权请求,称他家的LG电视在使用过程中突然爆炸,导致了一场可怕的火灾,幸亏扑救及时才避免了更大悲剧的发生。

LG电视爆炸,消费者无家可归

贾先生称,他2004年购买了这台LG电视,当时他在北京打工,后来由于工作地点更换,才将电视搬到了浙江。

“爆炸发生在2010年7月16日下午2点,当时我的孩子和母亲正在家里看电视,电视机突然开始冒烟然后发出一声巨响,就爆炸了,没有任何征兆。还好家人没有受什么伤。”贾先生心有余悸地说。

贾先生向编辑透露,当时爆炸发生后整间屋子的门窗都冒着火光和黑烟,村民和邻居都冲向二楼的房间救人、灭火,无奈烟火太大,大家都被熏了出来。贾先生说:“还好我的一位老乡眼疾手快,跑进去把煤气罐搬了出来,这才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现在回想起当时的场景都后怕”。

这位搬煤气罐的老乡被大火烧伤,贾先生出于感激,承担了这位老乡的所有医药费用。据贾先生回忆,当消防人员将大火扑灭后,他进房间里看到的一切让他非常心痛,家里已经被烧的一干二净了,就连地板砖都被烧爆了。可是他可以明显地看到,只有这台电视机是粉碎性爆炸,很明显火灾就是由电视机爆炸引起的。

贾先生说:“我们一家四口现在无家可归,房子是我们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还要向房东赔偿,现在我们一家四口吃住都是问题,只能靠我一个人打工苦苦支撑着”。

LG公司称不会做出赔偿

贾先生向编辑介绍说,从爆炸发生那天开始他就一直在联系LG公司的工作人员,希望他们能够针对本次事件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做出相应的赔偿,可是时至今日,LG公司一直没有对他做出任何的赔偿。

贾先生称,LG公司的工作人员先后去过他们家两次,第一次是嘉兴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了大量的照片,并承诺LG公司一定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稍后会向总部报告此事。第二次来的是LG总公司的人,同样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拍照,并承诺十天左右就会做出处理,可是再也没有了音讯。

贾先生还向编辑透露,后来有一位自称LG公司的人曾向他承诺会赔偿他一万元,可是没有任何人来兑现。

编辑拨通了LG公司总部的电话,同之前的情况一样,电话根本没有人接,包括LG公司总部以及在其官网(www.lg.com/cn/index.jsp)上公布的分公司的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后经多方努力,编辑联系到了LG公司浙江省客服主管徐先生。

徐先生表示,贾先生电视爆炸一事他知道,而且称LG公司现在不会对贾先生做出任何赔偿。这位徐姓先生向编辑说:“现在根本不能确定这台电视机到底是不是LG公司的产品,消费者现在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我们之前确实答应给贾先生赔偿一万元钱,那是出于人道主义。但是贾先生向很多媒体都披露了这件事,对企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决定不赔了”。

消费者指LG逃避责任

针对这位徐姓先生的说法,贾先生非常生气,他说:“家里的东西都被烧光了,我当然提供不了相关的票据来证明我购买的是LG电视,他们非常清楚我的状况才这么说的。我不会随便诬陷一个企业,再说如果你们不承认这是你们的产品为什么还前后两次前来勘察事故现场,而且电视机现在仍有一个零件没有烧毁,上面可以明显地看到LG公司的生产代码,这完全就是LG公司在抵赖,在逃避责任,我会继续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的”。

进入9月以来,维权网不断接到消费者针对LG公司产品的维权请求,问题涉及电视机、手机等多个领域的产品。维权网也曾对消费者反映的LG产品质量问题做过数次报道,可是LG公司置若罔闻。到现在为止,针对消费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LG公司没有任何人员主动给予消费者和媒体任何回复。

编辑发稿前,再次致电LG公司浙江客服主管徐先生了解事情的进展,可是徐先生已经拒绝再向编辑透露任何信息,并称北京总部会派专人解释此事。

维权网会进一步关注此次事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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