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胜县飞龙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赠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消费纠纷,改变了经营者认为赠品不“三包”的错误观念。
据了解,7月27日,武胜县飞龙镇梅托村三组村民杨某在飞龙镇某电器门市购买了一台空调,获得赠品手机一部。赠品手机仅使用7天,就无法再次充电,杨某找到该店店主张某,要求对方给一个说法。然而对方以“手机是赠品”为由,推说这不在“三包”范围,不予理睬。杨某迫于无奈,于8月4日投诉到飞龙工商所,工商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开展调查,并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者进行说服教育,使经营者认识到:赠品也应该保证质量,赠品质量不合格商家也必须要负责任。最终店主张某为杨某更换了一部新手机,并对此事表达了歉意。
(马夏铭 记者 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