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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强售保险 顾客稍不留神“被消费”

来源:羊城晚报 时间:2010-07-15 18:06:09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实习生杜芳报道:市民宋女士最近提取了自己订购的爱车,心情却不是很好。因为她不得不补上与汽车捆绑销售的保险8000多元才能提车,否则5万元的订金就打了水漂。

细看条款才签约 当心无奈被消费

上月宋女士看中了一款东风本田汽车,在与经销商新锐特约销售服务店谈妥价钱后就签订了合同,并交了5万元订金。她原本打算购买一辆“裸车”,不料提车时却被告知要连同车险一起购买,才能提车。宋女士感到很诧异,买车时经销商并没有告知要买保险。重新细读合同内容后,宋女士才发现有汽车和保险捆绑销售的条款。

宋女士感到很冤:“经销商的合同都是由专业人员制定的,条款庞杂,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耐性研读每一条款。但当发现被‘套牢’后就很郁闷,若然退车就拿不回5万元订金,因为合同上还有一条内容,即合同一经签名,车辆不得退换。”

比较经销商所提供的保险价格,宋女士发现如果自己购买保险要便宜很多。在经销商那里购买的车险要8000多元,而在两家自己经常办理车险的保险公司则便宜1000多元。宋女士提出按照市场上的价格购买保险,却遭到经销商的拒绝。

商家卖车强售保险 违反消费自愿原则

羊城晚报记者随后联系卖车给宋女士的经销商,经销商方面表示:“购车就必须同时买保险,现在车行都是这样的。”并称这种捆绑销售是“为顾客提供一条龙服务”。

据了解,现在很多汽车销售点都设有代办汽车牌照和保险的代办点,车主只要交纳一定的代理费就可以通过他们来给新车买保险。这项服务本可省却车主联系保险公司和办理牌照的时间和精力,为车主提供便捷,但是也有一些车主不愿意通过车行来办理,因为经销商提供的保险往往贵一些。但依照经销商合同中的规定,消费者要想买车,就只能接受“被服务”。

有专家指出,汽车与保险连带销售,车行和销售员可以通过这个综合销售赚取一小部分差价,但是从本质上说,买车必须买保险属于一种强迫消费,违反了消费自愿的原则。记者又咨询了相关律师,了解到这种现象虽然不合理,但是消费者一旦签了合同,就表明双方达成一种协议,想再违约就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合同内容,谨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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