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电饭锅产品又上了“黑榜”。4月30日,省质监局公布对电饭锅产品的抽检结果,并对其中三种不合格的电饭锅产品予以曝光。
此次共对15批次的电饭锅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1个批次,合格率为73.3%,仅标签不合格剔除两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6.7%。
此次抽查中发现,由山西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建南店经销、标明佛山市富士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FR—W401FP型富士宝牌电饭锅,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保温温度。由太原三友精品商厦有限公司解放路店经销、标明珠海双喜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CRXB15-Z型双喜牌电饭锅,其包装箱未标示产品数量、生产日期、包装箱毛重和必要的文字或符号标志;由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长风店经销、标明珠海经济特区飞利浦家庭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HD4724型PHILIPS牌电饭锅,其包装箱上未标示外形尺寸、必要的文字或符号标志及内装产品数量。
(来源:山西商报 记者 梁敏 实习生 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