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女士告诉福建315直通车的编辑,她于2008年11月到喜盈门购买了价格一万多元的中宇热水器。“当时销售员推销说,这个品牌的热水器质量超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可买来不到一年,就出质量问题了,不能提供热水。”
更让肖女士气愤的是,维修后使用了才几个月,又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打了多次售后服务电话,迟迟没人前来维修,等待了二十几天后,3月中旬才有人来维修,而这一次,维修工人说维修需要交钱。“这次维修工人说问题和之前是一样的,但维修人员坚持是缺少氨必须要收80元,最后热水器没修好就走了。”肖女士说。
就肖女士的投诉,福建315直通车编辑立即联系了中宇代理商喜盈门营业店。该店一女士表示,该顾客反映的故障经维修工人鉴定确属于缺氨问题,按物价局规定收取耗材费是合法的。她一再强调此次热水器故障并不属于质量问题。同时,福建315直通车编辑也联系了广州中宇冷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家表示立即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检测维修。
3月27日,厂家维修人员到肖女士家现场检测热水器的结果让肖女士很震惊。“维修人员说我家热水器的水箱不是厂家生产的,热水器主要问题是水箱管道结构不合理。”虽然厂家的维修人员最终修好了热水器,但是肖女士说,“因为信任喜盈门,花了一万多元买来的热水器,里面的部分配件居然不是原装的,代理商的做法太不厚道了。”
福建315直通车提醒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门店)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消费者无法找到经销商,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如果厂家有证据证明肖女士出售的商品确系假冒,现门店经销商及厂家无须承担售后服务责任,但消费者可就代理商的欺诈行为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双倍赔偿,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肖女士先生可以要求厂家出具代理商假冒的证据,并向工商部门投诉代理商或喜盈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