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3月15日,国航、川航等航空公司和重庆机场相关单位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设立宣传服务台,向旅客宣传不正常航班下的服务保障工作,发放资料,介绍《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这也是重庆民航首次向公众公布不正常航班的服务标准。 据了解,民航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驻场航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航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民航局有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共同制定出台了《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将航班延误后的各项服务和补偿标准细化。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从不正常航班发生后的信息服务、旅客签转退票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延误补偿服务等6个方面对航空公司和机场服务进行规范和要求,对用餐时间、住宿条件、退票、签转服务等进行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及要求。如延误4小时以上航班的旅客,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为旅客安排住宿,VIP、头等舱旅客为1人/间,经济舱旅客2人/间。
民航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的公布能够让民用航空消费者在遇到不正常航班的情况下,清楚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领导表示,希望通过公告不正常航班服务,规范督促在重庆营运的民航运输企业为不正常航班旅客提供统一、规范的服务。航空公司认为:标准的统一,既能保证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按照标准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避免了航班延误时双方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