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份,王女士与安徽国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由皖东、富安等12家出租汽车公司自愿合并组成)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了一辆奇瑞出租车。
合同约定车辆的维修由车主自己掏钱。可一年下来,王女士开始觉得吃不消了。“维修费一年花了一万多,赚不到钱啊!”
按照王女士出示的维修费用清单,去年的5月23日到25日,王女士承包的这辆出租车在合肥指定的4S店进行了维修,维修内容包括更换各种零部件在内,有10多项,总共花去2800多元。
“之后维修就成了家常便饭,这车零配件损耗特别严重,到现在一年多,光维修费我就花去了10000多元。”王女士表示,按照公司规定,每次费用均由承租人支付,目前她已经无力承担这些费用。
王女士算了一笔账, “每月我们要交给公司5900元,把油钱一扣,再遇到维修这种花钱的事,就没法过了。”
“我现在想与出租车公司解除承包合同,可对方要求赔偿1万元违约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王女士希望公司不要收她的违约金。
安徽国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和王女士签订过合同,一切应该按照合同办事,另一方面,他们希望与王女士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