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集合票据发行主体为8家诸暨市中小企业,包括步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丰球集团有限公司、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袜业有限公司、雄风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永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总额6.6亿元,浙商银行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发行期限1年,利率由市场决定。其中5.94亿元(占90%)为优先级部分,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其余0.66亿元(占10%)为普通级部分,不交易不流通。
为进一步提高对投资者的保障程度,根据发行人的事先指定,债券到期前,若发行人未能足额清偿债权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对优先级集合票据按票面本息额作价进行全额收购,保证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失。
本次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因其发行企业数目多、发行额度大、担保方式新颖、交易结构科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产品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