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集体投诉“用友移动商街”虚假宣传
新伟库公司是亚太地区最大的管理软件厂商用友集团旗下的核心企业,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灵活、经济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同时承担着用友集团发展电子商务服务的战略重任。
从今年开始,慧聪IT网和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平台上,几乎每2-3天就会有消费者在网上买到用友移动商街的投诉。有人也建了一个移动商街惊天骗局维权QQ群,不出几天,群里就召集了40多位受害者,这些受害者称在代理商的,并且不少人手上有检测报告。
用友移动商街偷换概念虚假宣传
慧聪IT网接到消费者何女士打来电话投诉:2009年6月上旬,何女士接到大连神州鸿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声称是国家发改委在营口国贸宾馆于6月18号召开以扶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如何度过金融危机研讨会,邀请本人参加。因工作忙,拒绝多次,但经工作人员王丽杰的再三邀请,于6月18号参加了该会议。
会议上请来的专家大肆宣讲3G怎么前景广阔,说国家投入了数万亿发展3G产业,用友移动商街是政府主推的项目,发展前景无法估量,早一天抢到实名,就早一天抱上“金山”,如何能给企业带来宣传和丰厚的利润:1、手机域名唯一注册,实名记录,便于信息跟踪。(可以知道用户是谁,便与商务交流与交易)。
2、唯一性(鼓吹这个是具有唯一性的紧缺资源,搜索时不会出现同名的移动实名)--最具欺骗性的就体现在这一点
3、稀缺性(一旦他人注册,你就无法使用)
4、增值性(一些热门的关键域名,如果被你抢先注册,将来会有极大的回报)
5、专有性(不可复用性,注册人专属所有)…然后让我们去另一个房间进行一对一的宣传。
何女士是做生猪屠宰加工的,在商务经理杨岁亮的极力鼓动下,注册了“猪产品”行业垄断词,期限是10年,价格为三万二千元。在购买以后的几天里,在制作平台时发现,该公司在购买时所承诺的服务事项并不能兑现,出现事实和承诺严重不符,经过多次反复协商都不能达到当时所承诺的效果,使企业失去了购买“猪产品”一词的意义,于是和大连神州鸿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要求退还购买“猪产品”的三万二千元…,工作人员再三推脱说钱都交给了北京总部,得需要申请,老总出门了等等…再以后就拒听我的电话,无奈2010年的3月14日,在何女士给相关的所有电话都打不通的情况下,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2101室前去联系,结果发现早已人去楼空!经和该大厦的工作人员咨询得知该公司在一周前以搬离,去向不明!何女士称眼看着就这样将32000元打了水漂。何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事进行调查,能帮追回损失!
老江湖也感叹招架不住这些代理商太厉害了,活动都打着国家部委支持的名义在高档酒店进行,消除了不少消费者的戒备心理。
用友移动“商街”的噩梦开始
与其经历相似的事情,发生在广西南宁周女士身上,受用友移动的另一家代理商邀请,参加了该公司主办的“中国3G经济高峰论坛”。之后,周女士见到的场面、营销过程,与何女士的经历惊人的相似。不同的是,她花了2万元在这家代理商注册了“雀巢咖啡”。
廖先生投诉称2008年8中旬参加“北京用友移动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西南代理商“成都汉安网移科技有限公司”在贵阳柏顿酒店开展的传销会议,会议上不段强调国家赋予该公司推广3G的权利,会议很隆重,需要凭短信签到,工作人员着装很正式,会上讲师大谈移动商街的价值和前景,进行了长时间的洗脑,由于他们承诺负责帮我招商,所以当场在柏顿酒店就注册了北京用友移动公司的移动商街网络域名的二级域名“水立方”,3.2万元租用10年,在柏顿酒店完成的交费、开发票、和签合同,一个月后拿到的实名证,但是两年以来一直没效果。廖先生称用友收了钱不做事,不是摆明的欺诈吗?一个网站建立却不去推广,那买来做什么?一年多年以来的浏览量几乎为零。
陈女士投诉称用友移动他们打着3G的幌子,进行传销式、洗脑、欺诈销售,该公司通过打电话,发邀请函传真,自称他们是中国电信3G高峰年会,邀请我参加该会议,邀请函称,该活动由国家四部委指导,相关的主办方、战略合作方、赞助方、承办方均为“国字号”相关机构,还有包括中国联通在内的合作。自己也有点沉不住气了,通过银行刷卡,花了5.2万,注册了两个二十年的,回家后才发现他们所说的稀缺性,唯一性根本不存在,只有在移动商街上搜索商铺才有用。陈女士要求退钱,代理商不肯,表示钱已汇到总公司不能退了。
律师说法销售商涉嫌欺诈?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姚建国
手机3G是新兴事物,法律还未对该产业做出规范,存在法律漏洞,但在我看来,用友移动商街代理商的种种行为,已经涉嫌欺诈。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在法律还未对3G产业做出规范前,钻法律漏洞;假借政府、协会及知名媒体之名,办3G产业论坛,貌似政府行为,实则是企业营销;在营销过程中,片面夸大“移动商街”域名的唯一性和稀缺性,偷换概念,误导用户;会上暗示、利诱人们用不道德的手段抢注知名企业域名,再高价卖出,实则是鼓励不规范竞争,恶化市场环境。
从民法上来看,如果用户手中有合同(或确认表)、邀请函、收据等资料,已经足以证明代理商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欺诈行为。如果商业欺诈成立,就要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而根据相关法律,用友移动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李健律师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李健律师认为,用友移动在宣传方面存在欺诈嫌疑,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协商解除合同。李律师指出,用友移动假借政府、协会的名义,办3G产业论坛,貌似政府行为,实则是企业营销,在营销过程中,片面夸大“移动商街”域名的唯一性和稀缺性。
目前记者联系到用友移动市场总监李莉,表示公司正在处理问题。目前实际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