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魔卡号称省钱有绝招 涉嫌违规将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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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联系泉州移动通信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以前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东西。当听说晋江有人在卖“魔卡”时,这位人士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诧异。
■专业人士:是卡都能复制
这位人士在看过“魔卡”设备后告诉记者:“魔卡”从技术上来看比较简单,以前,中国的手机卡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即便是现在,国内能生产这种大容量卡片的厂家也屈指可数。同时,市场上流通的手机卡也均是不能重复读写的。
据一位移动通信技术人员透露,手机“一卡多号”的功能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实际上,移动也曾经在其大客户中推广过“一卡双号”的业务。从技术上讲,包括手机卡、银行信用卡、IC电话卡等事实上都是一种信息的存储卡,由于其制作的技术标准、文件格式等都是标准化的,要对其进行复制,技术都可以实现,比如,掌握了银行信用卡的账号,就能对其进行复制;相对银行卡采用的磁卡技术,手机卡采用的IC卡技术较先进和复杂,而且由于手机卡存储容量比较大,读取手机卡的时间相对较长,复制相对还要困难一些。
■阿火自称:业务来自台湾
记者之前在同阿火的交谈中得知,他做“魔卡”生意也纯属偶然。平时,阿火有空就上网玩网络游戏,在游戏中,阿火结识了一位中国台湾的玩家,后来熟了,对方便给他介绍了这笔业务。他把钱打到对方账户上,对方把货邮寄过来。
移动通信技术人员判断认为,这张“魔卡”卡片有可能是从国外进来或是中国台湾制造的,而诸如宣传画、说明书、光盘等,则有可能是本地加工的。
■S小姐:中国总代理在广州
2月12日中午,记者通过VJOIN网站,联系到一位也在销售“魔卡”的SIMMAX小姐(以下简称S小姐),她称货是中国台湾生产的,VJOIN是国内的销售总代理。
记者表示人在福建,希望做福建代理,直接从台湾进货。但遭到S小姐的反对:“如果你是做我们的代理的话,就得在我们这里进货。因为台湾那边只发货给我们,我们公司是总代理。分代理是我们这里分出来的,而且在我们这里发货过去也就只要两天时间。”
据其介绍,她们是广州的一家公司,中文名称叫域骏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而台湾的生产厂家也叫域骏科技。“我们是总代理,肯定也得跟厂家同一个名。”
当记者索要台湾域骏的电话时,遭到拒绝。但S小姐透露,她们的公司地址在广州市海珠区195号明珠花园。已经做了一年多。
记者再次联络阿火,他声明自己和广州域骏毫无关系,自己是直接从台湾进的货,如果要的多,肯定比域骏科技的价格要低。
记者以实地考察为由,向自称在广州的S小姐要求:本月12日下午委托一位在广州的朋友到S小姐的公司去看看。S小姐先是回答说“自己的手机坏了”,后来又称“你这么急着要去公司看,未免令人生疑”……
■一位网民:“魔卡”可省话费
阿火给了记者一个下载最新破解程序的网址,打开这个网址,主页是VJOIN网站。这个网站是专门销售“魔卡”的。其中一款和阿火销售的一模一样。
从网站上看,“魔卡”在广州、深圳、东莞销售比较多,销售范围现延伸至福建、上海、河北、江苏等地。目前一些广东用户更是“发明”了各种花样玩法,复制几种不同的卡,组合移动和联通的不同业务。
一位广州的网民在网上发帖子说:每月只花72元就可以潇洒地使用手机,经济点37元即可!这位网民是这样使用的:复制移动入网卡、动感地带卡和联通教师卡,这样,每月基本费72元包括了:60分钟省内漫游通话费,30元通话费,省内漫游接听网内电话免费,21:00--8:00网内打出打入免费,300条短信息,23:00-7:00打所有电话0.10元/分钟、IP0.09元/分钟。
销售使用“魔卡”均属非法
■“魔卡”危及网络安全
就“魔卡”的合法性,记者向阿火提出质疑。阿火回答,“私人使用不违法!但是不能摆上柜台。”
同样这个问题,记者问S小姐:“我如果把卡摆到柜台上卖,算不算违法?”S小姐的回答是:“我不敢肯定算不算违法,但一般是不会这样做的。但也有人这样做……看你自己了。”
针对这个问题,泉州移动通信公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一卡多号”虽然在技术上没有什么障碍,但并不表示这种做法就没问题了。目前国内各种移动通信设备的销售和使用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和许可,而这种复制器显然是没有得到许可,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另外,这种复制器的任意售卖也会为那些企图盗打他人电话的人提供便捷的作案工具,同时,对移动通信网络安全是一个隐患。
■销售、使用“魔卡”均属非法
泉州移动通信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给记者出具了一份信息产业部批复给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文件,这份2003年10月27日的《关于非法制作销售手机智能卡行为定性的批复》上明确规定:用户识别卡(SIM卡)是电信业务经营者为提供电信业务而向与其形成电信服务契约关系的用户所提供……具有惟一性和不可破解性的电信服务专用凭证。用户识别卡的惟一性和不可破解性决定了其制作和销售应属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专营权。
作者: 责任编辑: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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